汕尾市局五大举措全面步入税收管理“新常态”

16.07.2015  19:33
    2015年以来,汕尾市国税局积极主动适应税收新常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以做实征管质效、做优纳税服务为主线,努力把握市情、税情新变化、抓点固线带面,点线面结合,不断推动汕尾国税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 

   一是推进依法治税“新常态”。 汕尾市局狠抓税收执法检查,着力规范税收秩序,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第一,落实政策不打折扣。牢固树立“落实政策就是依法行政、促进发展、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00%,有力发挥了减轻企业负担、壮大经营规模的积极效应。截止6月30日,全市国税系统实际享受优惠的小微盈利企业235户,实际享受优惠面达到100%,享受减免税69.19万元,户均减免所得税额2944万元。为全市1.7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占全市增值税纳税人79.29%。其中,个体工商户受惠面达83.35%。第二,加强税收执法管理。该局利用税收执法监控系统,把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纳入系统监控,要求税务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税收工作权利,发现执法错误,及时提醒,限期改正,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权力使用,积极防范执法风险,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第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限制以权代法,随意执法。稳步推进“营改增”,落实不打折。稳步推进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工作,堵塞发票管理漏洞。截止6月30日,全市完成存量增值税纳税人“升级版”推行共2419户,已完成全面推行任务的约60.47%。积极做好“营改增”工作,在“营改增”扩围的工作中做到安排不滞后,宣传无遗漏,落实不打折,在试点前积极宣传,试点中主动辅导,试点后持续跟进,营改增从管户数量、一般纳税人增长速度、代开票量及入库税款等方面都实现了突破性增长。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全市“营改增”入库增值税税款5073万元,增长247.9%。第四,通过紧抓工作效率、紧扣文件精神、紧跟省市局要求、紧抓服务工作“四紧”严格落实电池、涂料开征消费税政策、调整卷烟消费税税率。截止6月30日,全市共有30户纳税人确定纳入电池、涂料消费税范围,所属时期2-5月增收消费税入库税额177.35万元;调整卷烟批发从价税率并从量计税,全市4户卷烟批发企业首月消费税入库税额2514.08万元,比上个月增收1493万元,同比增长 184.99%。     

   二是加强税源管理“新常态”。 首先,主动适应深化改革新常态,着力提升征管质效。汕尾市局进一步提升征管工作主观努力水平,着力提升征管质效,确保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不断优化;深入推进征管改革,进一步优化、升级、整合征管资源,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回避、不绕弯,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其次,开展专项漏征漏管户清理工作。市局征管部门抽调各县(市、区)国税局业务骨干,采取实地交叉核查方式,在全市管辖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漏征漏管户清查,已办理税务登记户数2628户。再次,加强对小水电、土砂石等企业的征管工作,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不断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方式。运用风险管理方法筛选部分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检查。     

   三是突出风险管理“新常态”。 汕尾市局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科学实施税源细分,逐步从过去的单兵作战、属地管理转为团队作业和分类分级管理,并突出重点税源风险管理在整个税源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引领作用,将风险分析识别范围由以往年度拓展到当前年度,实现涉税风险事中实时监控,并根据风险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实施不同应对策略。一方面加强对企业风险指标的运用,建立防范机制,查找税收风险点,丰富管理手段;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监控,开展风险警示教育,化解执法风险,实现依法治税。     

        四是打造纳税服务“新常态”。 继续深化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突出抓好《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与广大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前台服务的无缝对接。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三证合一”的纳税服务模式。第一,采取新模式,办税服务便捷化“新常态”。定期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建立纳税服务工作合作机制,加强在信息交换、纳税人培训、国地税共管户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第二,搭建新平台,满足差异化需求“新常态”。根据纳税人服务需求,提醒纳税人新办税务登记流程、领购发票、签订三方协议等相关注意事项,从税务登记开始,给新办企业提供全程纳税辅导。第三,实行新举措,服务方式多元化“新常态”。充分利用互联网、短信、腾讯QQ群、“山海赋”微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征纳互动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最新政策发布、纳税咨询、纳税申报提醒、需求调查等服务项目。第四,整合服务资源,配置窗口服务“新常态”。对照省局制定的岗责体系,市局进一步细化了服务事项,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根据服务事项合理界定窗口功能,规范窗口设置,合理安排相关人员,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在办税服务厅所有岗位都配置A、B岗位,随时应对因请假、出差、学习等情况引起的脱岗、业务无法办理等现象。同时在全市13个办税服务厅和工行银行设立30余台浪潮自助办税终端(ARM机);在城区、陆河等4家4S汽车经销商设立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机(TAM机),完善自助办税功能,扩大自主办税终端的使用率和使用面。     

        五是突出绩效管理“新常态”。 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目标任务,科学设置考评内容,细化考评指标,把绩效管理作为“硬杠杠”,加大对税收管理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并确定责任人,按照要求序时推进,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全面扎实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形成抓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激发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绩效考核在促进税收管理工作中的机制作用。同时,严格落实考评规则,严肃考评纪律,确保考评结果准确公正,准确显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部门、每名国税干部工作业绩,通过绩效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发展。 

编辑: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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