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新举措根除电信诈骗犯罪顽疾

27.02.2016  11:32
 

前言:

        2月25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暨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出席并讲话。

      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打击治理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从强化侦查打击、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强化防范治理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出五大新举措。

举措一

快速接警止付,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挽回群众损失

      受骗群众把钱打入骗子的账户后,被犯罪分子迅速地转走取走,造成巨大损失。如何尽快地止付,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全国公安机关将依托“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打破层级限制,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一级止付,这是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的一项重大突破。

        第一快速接警录入。 各地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刑警队、派出所在接报电信诈骗案件后,将快速查明涉案的一级账户,并即时将简要案情和一级账户的账号、姓名,准确录入“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

            第二开展紧急止付。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实时审核各地接警录入侦办平台的涉案账户信息,开展紧急止付、快速查询冻结工作。

举措二

统一组织指挥,部、省两级刑侦部门负责对电信诈骗案件组织侦办

      针对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立足犯罪窝点骗全国,跨国跨境跨区域作案,各地公安机关侦办难度大、成本高、效率低,打不深、打不透、打不彻底的情况,电信诈骗案件由部、省两级刑侦部门组织侦办。

          一是境外的案件 ,一律由公安部刑侦局负责统一组织侦办,涉案地刑侦部门做好相应的受理立案和侦查取证工作。

        二是境内的案件 ,由省级刑侦部门负责组织侦办;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由公安部刑侦局直接组织侦办。

举措三

统一抓捕起诉,强化追赃返赃,从严从重惩处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针对当前各地存在各自为战,就案论案,“案漏人、人漏罪”,犯罪分子处理不上去,打击效果差的情况,将实行统一抓捕,整体移诉,追赃返赃,依法从重从快、稳准狠地打击,为群众挽回损失。

        第一   统一抓捕。 对侦查经营成熟的案件,进行统一抓捕,确保一网打尽。境内案件,由省市公安机关组织抓捕;境外案件,由公安部指定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赴境外进行抓捕。对电信诈骗犯罪涉及的所有人员要全链条打击,特别是要下大力气抓捕隐藏在幕后的组织者和骨干。

        第二   整体移诉。 对电信诈骗团伙所作的案件,集中到一个地方整体移送起诉,确保打击效果。境内案件,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主办地整体移诉;境外案件,由公安部指定主办地整体移诉。其他涉案地公安机关将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和案件证据材料移送给主办地。

        第三   强化追赃返赃。 各地公安机关在每起案件侦办过程中,将强化赃款追缴工作,及时返还受害人。犯罪分子涉案的房产、车辆、财物等非法所得,一律查扣。对受害人明确的,直接返还。对有多个受害人的,按比例返还。对权属不明的,一律上缴国库。

举措四

由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负总责,严厉整治地域性职业电信诈骗犯罪重点地区

            地域性职业电信诈骗犯罪群体既是损害当地形象的毒瘤,也是危害全国的祸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治,坚决拔掉“钉子”。

          目前,已确定河北省丰宁县(冒充黑社会诈骗)、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网络购物诈骗)、江西省余干县(重金求子诈骗)、湖南省双峰县(PS图片敲诈)、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假冒熟人和领导诈骗)、广西自治区宾阳县(假冒QQ好友诈骗)、海南省儋州市(机票改签诈骗)等7个地方为第一批重点整治地区。上述重点地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面貌,确保年内涉及本地电信诈骗案件同比下降90%以上,坚决扭转重点地区输出犯罪危害全国的状况。

        重点地区整治由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负总责 ,由党委政府领导任组长,统筹组织打击整治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奖惩,以综治问责推动治理工作,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年度案件下降任务目标、组织号召力不强、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将及时进行调整。

举措五

建立经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堵塞金融电信和工商领域的监管漏洞

          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资金流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使用非实名银行账号、对公账户、POS机给群众造成损失,相关企业或人员存在明显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工信部和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三家电信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流过错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