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子“脱单”不成 拿菜刀砍伤媒人

09.09.2015  12:16

  单身了近五十年,终于在相亲中遇到心仪的女性,男子彭某以为即将“脱单”从此踏入人生新篇章,但该女性却不告而别。恼羞成怒之下,他找到媒人、将其砍伤后逃匿。2014年底,彭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近日,媒人又到法院起诉彭某赔偿损失。最后,法院判决彭某赔偿23812.9元给媒人。

   认为媒人是“婚骗” 五旬光棍砍伤人

  彭某相亲的事情要追溯到2010年,2010年上半年,彭某的一个老乡对魏某说:“我有一个老乡,快五十岁了还没有娶媳妇,他家是湖南的,在从化吕田镇这边打工,你帮我留意下有没有合适的女子介绍。”于是魏某便向身边的人打听有没有40岁左右的未婚女子。正巧魏某的一个朋友说,认识一个符合条件的女子阿玲,也想通过相亲找个老公。出于好心,虽然与该女子并不相识,魏某还是把阿玲介绍给了彭某。

  阿玲提出,如果要见面的话,要给2000元的红包作为见面礼。也许是“脱单”心切,彭某同意给见面红包,于是阿玲于2010年5月30日来到从化区吕田镇与彭某见面,彭某对阿玲各方面都颇为满意。当晚,阿玲在吕田镇住了一晚。

  第二天,当彭某再想与阿玲见面的时候,却发现阿玲已经从住的地方消失了,怎么找也找不到,打电话也关机,打电话给媒人魏某,他也说不知道情况。如梦初醒的彭某这时认为自己竟然遭遇到了“婚骗”。忙活了大半天却什么也没得到,人财两失的彭某吃晚饭的时候多喝了两杯,思来想去,彭某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认为媒人魏某肯定是和阿玲串通起来诈骗自己的。借着酒劲,彭某拿着菜刀,来到魏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将其臀部、腿部砍伤之后迅速逃离现场。

  砍伤人后,彭某就离开了从化,逃回了位于湖南郴州的老家,经鉴定,媒人魏某的伤势为轻伤一级。去年7月,彭某在老家被抓获,案件被移送到从化法院审理。2014年11月14日,彭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从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后在广东省乐昌监狱服刑。

   媒人:真没有欺骗他

  得知彭某被抓获的消息,2015年1月,魏某来到从化法院起诉,称自己只是好心做媒,绝无骗婚的想法和行为,对于该女子拿到见面红包就失去联系的事情也是始料未及,与自己无关。彭某持刀砍人泄愤,应该赔偿各种费用共48087.17元。

  说到赔偿问题,彭某坚持认为是魏某串通女子共同欺骗自己才导致整件事情的发生,错不在己,不应担责,自己既无力赔偿,也不愿意赔偿。

   被告存在完全过错

  从化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该案中,被告彭某因被他人诈骗而对原告不满,遂持菜刀窜至原告魏某住所砍伤原告魏某,被告彭某在发生问题时没有采取正确的手段合理解决,而是持刀将原告魏某砍成轻伤,造成本次事件,被告彭某存在完全过错,应对原告魏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共23812.90元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判决被告彭某赔偿23812.90元给原告魏某。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方晴 周超 刘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