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门明确五类农户不列入“最急需改造”对象

05.11.2014  13:11

  本报讯  (记者刘世锦)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正扎实推进农村泥砖房、危房调查核实工作,全面核准农村“最急需改造”对象,其中专门明确五类农户不列入“最急需改造”对象。

  省委提出,下决心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解决农村危房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多次组织农村泥砖房、危房的调查和核实工作。市政府昨日召开专题会议,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高标准做好农村泥砖房、危房调查核实工作。

  记者了解到,农村泥砖房“最急需改造”对象,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及受灾全倒户,并且是唯一长期自住,满足“一户一宅”要求(包含扶贫部门移交的2014—2015年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数)。对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不纳入“最急需改造”对象范围:一是户口在农村而全家人口在本县城或外地已购房;二是户主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乡镇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固定领取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收入;三是户主子女已在本村或外地建有或购买住房;四是户主有劳动能力但因懒惰长期不参与劳动,或因吸毒等不良恶习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而造成的贫困家庭;五是全户户籍已经户籍管理部门注销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