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响乐团副团长被诉贪腐 采购收回扣7万余元

31.05.2015  10:29

  南都讯  记者易海军  利用手中负责采购项目的职权,深圳交响乐团副团长张某从中收受贿赂,并将采购剩余的钱款据为己有,未按照规定退回给市财政部门。近日,张某因涉嫌贪污受贿被盐田检察院提起公诉。

  采购收回扣7万余元

  南都记者了解到,张某贪污受贿一案在去年由龙岗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于去年10月移交至盐田检察院审查办理。据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3年,被告张某任深圳交响乐团团长助理,负责该乐团演出服装采购工作。

  其 间,深圳市美丽奥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奥公司)先后于2012年6月、2013年1月两次中标深圳交响乐团演出服装采购项目,张某代表深圳交响乐团 与美丽奥公司签订了该两份采购合同。在该两份合同履行完毕后,美丽奥公司分别于2012年年底、2013年年底,由该公司业务员熊某斌(另案处理)两次经 手送给张某合同金额10%的回扣款,合计人民币73086元,其中第一次为47086元,第二次为26000元。张某收下后据为己有。

  采购余款被据为己有

  2012年6月,美丽奥公司中标深圳交响乐团演出服装采购项目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70860元。在该份合同履行完毕后,尚剩余演出服装采购货款人民币47086元未使用。

  2012年年底,美丽奥公司将剩余的合同货款人民币47086元连同该份合同的回扣款一起由该公司业务员熊某斌交给了张某。张某收下该笔剩余合同货款后,未按照规定退回给深圳市财政部门,而是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