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通行实施近4个月,广州共执法6200多宗
交替通行正式开罚近4个月,相关点位的交通秩序如何?
大洋网讯 记者8月6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从4月10日至今,广州交警共执法未按规定交替通行违法行为6200余宗,执法量呈逐月下降趋势,驾驶人主动避让的文明守法出行意识有所提升。其中,东风解放高架桥、林和西隧道入口、东风先烈高架三处为违法多发点位。
最新数据显示,自3月1日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7月,广州市路口交通总体守法率达到90.19%。
交替通行:目前超8成司机会主动刹车礼让
今年3月,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秩序,减少车辆争道抢行现象,广州交警在20个立交桥、高架桥上桥位以及匝道交汇处新增实施交替通行措施。4月10日起,广州正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驾驶人拍摄取证,并处以100元罚款。
8月6日上午8时左右,记者在东风解放高架桥北往南上桥位看到,3分钟内有2辆小车出现“抢道”行为,在前车通过后并未及时礼让旁边车道的车辆;当天上午8时36分左右,在天河区林和西隧道入口,一辆出租车与一辆白色小车“并驾齐驱”时,出租车主动刹车,让白色小车先行,1分钟内该点位有一辆小车未遵守交替通行。
“自4月10日以来,广州交警共执法‘机动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违法行为6200多宗。”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信息处陈警官告诉记者,从执法量上来看,东风解放高架桥、林和西隧道入口、东风先烈高架为交替通行违法多发点位。过去近四个月内,针对交替通行的执法量呈现逐月下降的趋势。
“在很多车辆‘汇’入路口时需要交替通行,驾驶人如果有明显抢道的行为,会被拍照取证。因此,到这种路口,驾驶人要注意有主动刹车的行为,一般就不会违法交替通行规则。”陈警官说,令人欣喜的是,这段时间以来,上述点位的通行秩序有了看得见的变化。“正式执法前,有近5成司机经过上述点位时有‘不礼让’的行为,而目前超8成的司机会主动刹车,礼让旁边车道的车辆。”
整治不文明驾驶:前7个月执法“不礼让行人”4.4万余宗
交通秩序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自今年3月1日起,广州开展为期300天的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旨在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
其中,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八大类”违法行为之一的不文明驾驶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内街内巷机动车违法停放,机动车排队加塞、实线变道、连续变道,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
记者了解到,从近期执法情况来看,广州在礼让斑马线行人方面整体情况比较好,多数司机都能做到减速让行,但也有一些司机礼让意识薄弱,不礼让的行为也常发生。据统计,今年1至7月,全市共执法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44400多宗。
广州交警表示,关于“礼让”,其实法律早有规定。人行横道有灯控和非灯控之分。对于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请司机和行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信号灯的情况安全通行。对于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行人一旦开始通行,车辆需要“停车”让行,车辆行经这些人行横道,即使目测无人,也需要减速行驶。从安全的角度上讲,车辆和行人均要做到文明出行,互相礼让。
值得关注的是,在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上,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广州交警已完成31处中心城区电子警察点位优化改造,同时依托交通设施“大体检”工作,共计排查市管道路指路标志1092块、禁令标志1573块、警示标志1015块、指示标志531块、辅助类标志39块,协调完成优化整改806处。
此外,广州交警全面梳理并分类摸查补光灯的亮度、周边环境照明灯情况,以判别补光灯对驾驶员视觉的影响,经排查,已对73个点位进行降低亮度优化处理。
【知多点】什么是依次交替通行原则?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或路口,如原来两车道的车辆要并成一条车道,或原来三车道要合并成两条或一条车道,如果没有通行规定,各车道的车辆有时难以达成默契,要么同时向前行驶造成拥挤、剐擦,发生交通事故;要么同时谦让,影响通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依次交替通行,即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向前行驶进入减少后的车道,本车道后面的机动车应当让另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通行,按此类推,相邻车道上的车辆交替向前通行。这也是大家俗称的“拉链法则”。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