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将车交给没驾驶证的人开 后果很严重
车主会被吊销驾驶证 还可能会被拘留
交警提醒,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都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
东莞时间网讯 大家都知道,没有驾驶证是不能驾驶车辆上路的。
东莞今年上半年的交通事故数据显示,无证驾驶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市公安局宣传教育科民警戴小星说,很多人知道无证驾驶不能上路,而将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也可以处以拘留处罚。
此外,驾驶证被注销和吊销,也不能驾驶车辆上路,否则按无证驾驶处理。
无证驾驶会被处拘留处罚
没有驾驶证是肯定不能开车上路的。
戴小星介绍,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一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处一千元罚款。第六十二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于无证驾驶的,如果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极有可能拒赔。
戴小星说,无证驾驶的危害大家都很清楚,因此,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千万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
“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也可以被处拘留处罚。”戴小星温馨提示广大车主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对于还在考驾照的朋友,戴小星提醒,学车必须开专用车辆,由教练在车上指导,并在指定的线路和时间进行,否则也将按照无证驾驶处罚。
10种情况会导致驾驶证被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常见的驾驶证被注销,主要标线为超期未换证或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戴小星介绍,驾驶证超过换证或体检时限满一年未到三年的,驾驶员若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则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处罚款200-20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
驾驶证超过换证或体检时限满三年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也属于无证驾驶,按照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处罚。如果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驾驶车辆出了车祸,尽管车辆保了险,但保险公司享有免赔权利。(要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恢复)
20种情形下会吊销驾驶证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5、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6、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7、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8、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9、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11、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1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14、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5、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16、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
17、参与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
18、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19、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20、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驾驶证被吊销后,要等一定的年限才可以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而交通肇事逃逸、饮酒或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则会处以终身禁驾。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按照无证驾驶处理。
哪些驾驶证每年要审验?
按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其中,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如果需要审验,但没有审验的,一旦上路被查,将被处500元罚款处罚。
戴小星介绍说,在东莞,校车驾驶人每年都要参加审验。
未戴头盔且无证醉驾 摩托车司机负全责
2015年3月6日19时45分许,熊某未戴头盔无证醉驾(经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176.25mg/100ml),驾驶粤S号牌二轮摩托车,从大汾往流涌尾方向行驶,途经东莞万江汾溪路流涌尾路段时,越路中双实线,其车头与宋某停放在相对方向的机动车道的粤S号牌中型自卸货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熊某受伤送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为,熊某无证且未戴头盔醉酒驾驶摩托车,是造成事故的根本过错,当事人熊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