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丁绍林连续执勤昏迷不醒 为突发脑溢血
东莞时间网讯 10月5日晚,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岗大队民警丁绍林执勤完毕回到单位宿舍休息。23时许,同事发现丁绍林昏迷不醒。经医院诊断为突发脑溢血,现经过手术治疗,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今年43岁的丁绍林自2000年5月调至凤岗交警大队任职以来,一直在凤岗交警大队一线执勤岗位工作。丁绍林在国庆、中秋节日连续通宵值班备勤工作,成功处理多宗交通事故,确保了辖区内交通顺畅。
热爱工作乐于付出
丁绍林家住莞城,家里有妻儿及年迈的母亲需要照顾,但他一直坚持在离莞城60多公里之遥的凤岗交警大队工作,且从未向组织和单位提出过任何要求、诉说过任何困难。在和同事的交流中,丁绍林多次表示自己喜欢基层,虽然基层一线苦点累点,但是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能够管理好辖区内的交通,保证人们的出行安全,是一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
凤岗镇中心区交通最繁忙的“沃尔玛交通岗”、中心小学门口“护学岗”是丁绍林工作的“地盘”,无论严冬酷暑,还是刮风下雨,他经常一站就是3个小时,坚持每天为过马路的群众、学生筑起一条安全通道。10多年来,这两个岗点路段的交通事故一直保持零记录。
交警在执勤中遇到群众问事问路是常事,而丁绍林每次都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耐心细致。执勤中遇有故障车,他就上前帮忙推一把,移到路边帮助修理,直到修好;遇到老人、学生、儿童过马路,他就上前扶一把,引导帮助其安全通过。
2015年6月的一天,因连日暴雨,凤岗镇许多路段被水淹,导致交通中断。丁绍林挺身而出,积极投入到抢险中,排除安全隐患。在抢险时,有群众向他求救:在天堂围一涵洞处,有一名贪玩学生跑到涵洞玩,结果被困在水中。随着雨越来越大,涵洞的积水逐渐上升,这名学生已被困30多分钟,情况十分危急。丁绍林接到求救后奋不顾身,摸索着进入昏暗的涵洞,顺利将该学生救出。
2017年9月7日8时10分许,途经凤岗镇东深公路清溪路口的一名女司机,给正在此路口执勤岗执勤的丁绍林带来一名约三四岁的幼童,说是其在路口等红绿灯时发现的,当时该幼童脸上有多处伤痕且独自走在道路上很危险,疑似走失,她便将其带往交警执勤岗。丁绍林将该幼童安排在执勤岗坐下后,耐心询问其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父母叫什么名字……但该幼童始终说不出什么。对此情况,丁绍林一方面看管安顿好该幼童,一方面向大队值班室和值班领导报告,并请执勤岗周边的镇团委青年志愿者在微信中发送该幼童的图片帮其寻找亲人,同时及时向凤岗派出所报案求助。9时许,凤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该幼童带往派出所。当日,该幼童的家属闻讯赶到凤岗派出所领回了走失的孩子。
同事们眼中的“标杆”
丁绍林身为机动中队执勤值班组的组长,始终勇于担当自己的职责,他既要兼顾路面执勤执法,又要担负路面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十分大。他每周按照大队、中队的工作布置和要求计划安排好本组的工作,确保各方面全面到位;他在工作中率先垂范,起好带头作用,不管是巡逻查车,还是值班处理事故,他总是舍得吃苦,抢先多干;他还主动做好本组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和引导,绝不让任何一名队员掉队。多年来,丁绍林所带领的机动中队执勤值班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量化考核都名列前茅,在机动中队中真正树立起标杆作用。
“我是从部队退伍转业来到公安的,刚到单位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知道怎么处理。丁绍林比我早到交警大队工作,在工作业务方面比较熟悉,而且他处理事情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于是我在和丁绍林一起执勤的时候,会在一旁看他是怎么处理业务的,他也会在休息时教我该怎么处理不同情况的业务。和他一起共事,我真的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可以说他是我到交警大队工作以后的一位老师。刚从部队退伍回来的时候,我很多时候处理事情都比较刚硬,所以有时候可能会和别人产生不必要的摩擦、误会,但是通过和丁绍林的相处,我的为人处事方式慢慢有所转变,整个人都在变得柔和。这让我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加容易与人相处。我们同事对他的评价都很高,他和我们大家相处得也十分融洽。”与丁绍林搭档执勤多年的同事何裕赵说道。
丁绍林为人热心,对于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同事,他都是第一时间出手相助。2017年5月16日,凤岗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吕金元心脏病突发去世,该大队的同事心情沉重,都想为吕金元的家属做些事情,于是大家踊跃捐款对其家属表示哀悼和慰问。丁绍林一向关心、爱护同事,对吕金元的突然离世深表惋惜,带头捐出500元慰问金,并积极帮助吕金元的家属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困难。
执法刚柔并济有人情味
丁绍林从事基层交警工作多年来,每个岗位基本都干过,可他并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而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充电”,完善自我。一有时间,他就会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社会管理学等知识,并灵活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成为交通管理一警多能的“多面手”和业务骨干。正是有了扎实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使得他善于处理好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关系,从没有因为执法质量问题而受到群众投诉。用丁绍林的话说就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而真正的目的就是要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加强守法观念,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参与和维护好交通秩序。”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3年五一期间,驾驶员李某的货车因满载一车沙石在凤岗东深二路被拦停,李某不肯接受检查和处罚,并扬言说认识镇上某位领导,要求网开一面放行,情急之下还钻进货车底下对抗交警检查。丁绍林根据交通违法情节苦口婆心地对李某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讲解和劝说,使李某心有愧疚地接受了处理,并认识到了货车超载的危害。
丁绍林有“刚”的一面,更有浓浓的人情味。每当遇到人生地不熟的外地驾驶员的“违停”行为,丁绍林总能善意地指明违法行为后教育放行。按他自己的话说:“因为很多外地车可能一辈子就到这里一次,我希望‘客侨凤岗’能留给他们愉快而美好的记忆,而不是一张不近人情的交警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