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公布新增一批监控及电子警察(附地址)

21.04.2016  10:37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主干道路、郊区和城乡结合部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新增了一批监控及电子警察(详见附件)。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该批新增的设备将于4月25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附件:监控及电子警察点位列表

序号

执法拍摄位置

方向

1

瑶台西街

南北向

2

瑶台西街

南北向

3

瑶台西街前进大街路口

东西向、南北向

4

瑶台西街前进北街路口

东西向、南北向

5

瑶华街前进北街路口

东西向、南北向

6

矿泉街道门前

东西向

7

金穗路妇幼院正门路段

东往西

 

8

海月路广粤新天地桥底路段

东往西

(穗公宣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