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去年以来核销因避让消防车、救护车等造成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超200宗
大洋网讯 “交警你好,我可以超速吗?”男子为送摔伤病人紧急就医而致电警方,贵州遵义高速交警不仅同意还开道护送。连日来,这则暖心小故事在网上刷屏了。在广州,不少司机在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救援车辆时第一时间选择让行,甚至社会车辆有时也化身“救护车”紧急搭载生病乘客就医……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自2019年至2020年8月,广州交警核实消除因避让消防车、救护车、运送病人紧急车辆等造成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超过200宗。
方法1:提供辅助证据核销 “驾驶人可向交警部门反映,也可主动提供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辅助证据,我们核实属实的,将对相关违法记录予以消除。”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或救助危难造成交通违法的,广州交警在后台对监控拍摄的执法证据审核时发现属于以上情形的,将依法核实消除。 2018年1月29日,广州交警海珠大队来到消防队核查一单交通违法记录。原来,2017年12月21日下午,赤岗消防中队出警执行一单抢险救援任务时,在行至赤岗北路双塔路口遇到红灯,听到警笛声,在前面等红灯的3辆社会车辆纷纷驶过红绿灯线靠边避让,给消防车让出一条通道。“事后,收到处罚决定书的车主向交警大队提出行政复议,我们在取得消防部门的证言后,立即对其撤销行政处罚。”
方法2:通过12123申诉核销 不久前,市民马先生通过12123交管平台反映,号牌为粤AMU×××的小型汽车于2020年6月15日8时33分,在番禺区亚运大道傍雁路路口,因避让救护车,被电子警察拍摄执罚“闯红灯”违法行为。广州交警经过核实,消除了相关违法记录。“已被录入交通违法系统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进行申诉,或到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支队‘一号窗口’反映情况,经核实后将对相关记录予以消除。”该负责人说。
《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应主动让行特殊车辆
即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文明出行,驾驶车辆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时,应当主动让行。 广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如果发现后方有紧急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发出警报,应该以最快的速度进行避让;在避让后可以使用远光灯或者鸣喇叭的方式提示前方的车辆;如果道路过于拥挤或者车多的情况下,要能最大限度地让后方紧急车辆通过;别将车辆停放在医院、消防救援站门口。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