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学警勾结 收2.1万私自放行违规车
该案昨日在深圳庭审,两被告均认罪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通讯员王鸥报道:2013年12月25日凌晨,一辆货车在广深高速宝安段行驶时,被深圳同乐交警大队民警以涉嫌超载为由截停。这辆车被送往扣车场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中间人”收取了2.1万元费用后,货车被放行,照样没有任何手续。后来这名货车车主向该交警大队和交警局纪委投诉,一桩交警队实习生和民警收黑钱、涉嫌受贿的案件被曝光。13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对原深圳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同乐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吴湛、原该交警队实习生李奇峰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两位被告表示认罪,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收2.1万私自放行违规车
经法院查明,2013年12月25日凌晨,同乐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林某文暂扣涉嫌超载的某货车至同乐交警大队扣车场,并且将该车辆行驶证交至同乐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简称“违例办”)。当日上午,该车车主陈某锋通过其老乡找到曾在同乐交警大队实习的被告人李奇峰,让其帮忙放行被扣车辆。
李奇峰允诺后找到同乐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吴湛帮忙。吴湛同意并商定收取人民币1.8万元费用,李奇峰遂向陈某锋提出需要人民币2.1万元费用。陈某锋于当晚9时许将人民币2.1万元转至李奇峰的农业银行账户。
2013年12月25日晚至26日下午,被告人吴湛先后和扣车民警、“违例办”负责人、扣车场管理民警等人沟通放车事宜。26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吴湛从“违例办”工作人员处将尚未录入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粤BP6391货车行驶证拿走,并于当天下午3时许,将暂扣于同乐交警大队扣车场的货车放行。同日,李奇峰将现金人民币1.8万元转交给吴湛,吴湛悉数收下。李奇峰向吴湛隐瞒了其将另外3000元人民币据为己有的情况。
吴湛在当庭供述时也称,当时自己接到了李奇峰的电话,希望他可以帮忙取出扣车。吴湛说,他马上向相关民警询问了情况,得知该车并没有开出任何的扣车证明。“我给指导员打了电话,问他这车能不能取走。指导员没给我明确回复,说第二天再看看。”吴湛认为,被扣的这辆车没有扣车证明,应该好办。接着就回复李奇峰,要2万元可以搞掂此事。
车主投诉行为败露退赃款
因为单凭吴湛本人是无法从违例办取出扣车的,所以在天亮后,他又向指导员请示了一遍,指导员只是说了“按照程序办”。但吴湛就在当天直接去往“违例办”从工作人员手中将尚未录入系统的涉事货车行驶证拿走,谎称办理批条,随后将行驶证转交至李奇峰。
根据公诉人当庭陈述,按照程序,相关负责人答应放行后,应要求办理相关批条,及信息录入,在48小时之后才能取车。但吴湛拿走了车钥匙和行驶证就将暂扣于同乐交警大队扣车场的涉事货车放行。
吴湛说,在取出扣车的时候,李奇峰才把1.8万元现金交给他。“我本来要给李奇峰4000元,但是后来他说不要。”
拿到货车后,陈某锋发现,货车的离合器飞轮、压盘、离合片全部烧坏了,修车厂师傅推断是不会操作大货车的人员误操作所致。心有不服的车主陈某锋当日便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向同乐交警大队投诉。吴湛称,接到投诉后,1.8万元还没捂热就全部返还给李奇峰,但是李奇峰先这笔钱保留了下来,直到被交警支队纪委调查后,才主动上交赃款。
目前,案情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