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被指关闭记录仪打人 交警支队称正调查

17.10.2015  05:32

西安市民张先生称,9月25日,他因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被交警带上警车,一名民警在关闭执法记录仪后殴打了他。对此,交警灞桥大队15日回应称,执法记录仪画面中断是因为突然没电了。昨日,华商报A10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负责人透露,交警支队警务监督处等部门已前往交警灞桥大队调查了解情况,预计调查结果将在一周内公布。

交警承认:张先生“后来态度还可以

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张先生出现左眼球钝挫伤,左眼眶内侧壁骨折、左耳鼓膜穿孔,左侧传导性耳聋等症状,并在医院接受了近10天的住院治疗。

交警灞桥大队一名负责人15日表示,根据当事民警说法,张先生所受的伤是在被制伏过程中磕伤的。张先生则称,明姓民警在拦停摩托车的过程中,执法记录仪是打开的,他也十分配合,不存在“被制伏”一说,执法记录仪的画面可以作证。交警灞桥大队负责人在查看了当天执法记录仪画面后承认,“起初他不是很配合,但后来态度还可以。

张先生称,明姓民警动手前,将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关闭,并将他拿在手中的手机夺走。对此,交警灞桥大队负责人表示,执法记录仪画面突然中断,是因为记录仪没电了。张先生认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佩戴记录仪,就是为了监督执法过程,证明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现在突然说是没电了,谁信?

网友热议:希望有关部门还大众一个真相

据了解,2014年初,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了《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定要求,从2014年7月起,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因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或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交通警察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交警灞桥大队负责人,就明姓交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时是否符合规范,该负责人回应,事件正在由交警支队进行调查,目前暂不方便透露信息。

本报昨日刊发有关报道后,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网友评论热烈。网友小杨表示:希望相关部门把事件调查清楚,还大众一个真相。如果执法人员使用记录仪不规范,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且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再发生类似的纠纷。 华商报记者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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