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警部门城区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07.09.2016  20:05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张冠华) 上路载客、运货……自梅城禁行机(电)动三轮车以来,上述现象虽大为减少但仍存在(如上图)。昨日,市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在城区开展机(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按照以往的执法经验,东山大道、彬芳大道、广梅路、五洲城车站、黄塘路等地都是机(电)动三轮车出现频率较高的地段,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机动巡查和布点,严查机(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非法载客载物等行为。昨日上午9时许,民警在东山大道查获第一辆违法上路的三轮摩托车。9时45分左右,一辆机动三轮摩托车看到民警在前方查车后迅速从附近小路逃走。民警追上该车检查,该三轮摩托车的驾驶员能提供残疾证,但车上未贴相关部门发放的“残疾人士自用代步车”统一标识,并且违规载货。对该车进行卸货后,民警依法对该三轮车进行暂扣。

  据统计,民警在当天行动中共查扣各类违规上路、非法改装等的机(电)动三轮摩托车20辆,查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30宗。交警部门提醒,梅州城区(含新县城)从2013年6月1日开始就已经划定了禁行区域,在禁行区域内通行或营运的,将一律依法严处,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出发,拒绝骑乘机(电)三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