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将与镇街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0.05.2014  11:56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市交警部门将与属地政府部门建立镇街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而提高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和效果。

    当天,为了方便符合申请资质的学校申请校车使用资格和驾驶员申请驾驶校车资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发布了部分校车相关业务的工作流程。

    作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校车的检验及其驾驶人资格审查。严格校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对不符合安全性能及其他校车相关规定的车辆,不予发放校车标牌。定期审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坚决不允许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参与校车的运营。

    初次领取校车使用资格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和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校车使用许可、校车运行方案,并与校车标牌档案有关资料进行核对。

    对符合规定的,在收到《校车标牌领取表》之日起3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无效的,不予核发校车标牌并填写好《不予核发校车标牌通知书》。记者 程癸键 通讯员 程钰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