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首开全省最贵罚单5万元 因未办危化品运输准行证

09.09.2015  09:04
交警首开全省最贵罚单5万元 因未办危化品运输准行证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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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珠海讯(记者陈治家通讯员杨小江摄影报道)

  今日,记者从珠海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日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查获一公司使用罐车运送气体,竟然没有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行证,对此珠海交警部门开出有史一来单笔最大罚单——5万元,在全省尚属第一次。

  近日,珠海交警部门组成检查组到珠海市百岛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时,发现这个公司长期使用一辆“湘DA2428”号的罐车运送气体,经核查,这辆车竟然没有办理危险化学品运 输准行证。交警立即组织人员对这个公司所有车辆进行排查。原来,湘DA2428号的危化品车的车属单位是衡阳市雁峰顺达运输公司,却被珠海市百岛能源有限公司长期租用。交警准备对这两个公司展开调查。

  香洲交警大队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排查了百岛能源有限公司所有的危化品车辆的行驶路径,通过交警支队重点车辆管理系统进行比对,发现百岛公司还有一辆“粤CM4853”号的危 险品运输车辆也没有办理准行证,长期在前山地区行驶。香洲交警立即上门,于8月30日、31日分别对车辆驾驶人、公司管理人员、法人代表制作调查笔录,同时向相关人员出示相 关证据,被调查人员对该车近一年来未办理准行证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对两公司开出5万元罚单

  8月31日,香洲交警大队对百岛公司法人进行处罚前告知,当时法人提出听证要求。但在被告知3日后,又提出放弃听证。9月7日,通过逐级审核、审批,香洲交警大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对珠海市百岛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于9月8日送达被处罚单位。

  针对湘DA2428号罐车的违法行为,香洲交警大队立案后,分别于9月4日对车辆驾驶人和管理人制作调查笔录。9月7日,公司法人从湖南来到珠海,并对对车辆违法事实及处罚无异 议。香洲交警大队依法对衡阳市雁峰顺达运输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湘DA2428号车的司机因违反禁令规定,也被给予罚款500元、扣3分的处罚。

  向危险品运输企业开出5万元罚单,在全省尚属第一次。

  相关法律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