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树后逃跑也算交通事故 这名司机差点被认为逃逸
不少驾驶人认为,撞人、撞车后逃跑才算逃逸,撞树、撞护栏后逃跑,小事一桩,大不了就是赔点钱。然而实际并非如此,即使是发生了类似的单方事故,也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事故致公共财物损毁不报案,也会被认定为逃逸。
最近,汕头有一名货车司机,就差点被当成交通肇事逃逸处理,幸好民警及时赶到,对他进行一番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普及。
3月27日早上8时左右,洪某群驾驶一辆“粤D7****”重型牵引车拖挂“粤D1***挂”挂车经过泰山路。
此时,泰山路在自南往北至长平路口前四百多米前路段,因道路施工,车道缩减,高峰期特别拥堵。
当洪某群把车开到这里时,因车厢太高又太偏右行驶,车辆突然撞到右边步道的一棵大树树干,导致树干折断下来,压在大货车上。
货车被压住无法移动,洪某群只好下车查看,随后又找来一把小锯子,准备锯掉压在车上的树干,以能够逃离现场。
此时,交警龙湖四中队副中队长吴钟华刚好巡逻至此,他下车询问情况,才知道洪某群是想着撞到树不要紧,打算自己找工具锯掉树枝,然后溜走。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你这种情况应及时报警、报保险,并拍照取证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不是认为撞树自己处理一下就逃跑。撞毁公共财物逃跑也是交通事故逃逸,而且折断的树干没有及时清除的话,还会造成交通堵塞和隐患。你不能逃避责任一走了之。”
——交警龙湖四中队副中队长吴钟华
洪某群听了民警的话后才恍然醒悟,马上报警并联系保险业务员。
与此同时,民警吴钟华打电话报12345市政绿化到场清理后,和洪某群先清理了一部分机动车道上的树枝。
随后,民警用警用版事故e处理快速取证处置。
在工作人员到来前,民警疏导交通,确保过往车辆安全畅通。
不久,市政绿化部门工作人员到场清理被折断树干。
而洪某群除帮助工作人员清理、运载受损折断树木外,还需赔付2000元给城管市政绿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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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件。这种损害后果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撞到绿化带、动物等也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交通事故,都应该立即停车解决。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擅离现场,也就同样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第三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