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寻友顶包 法网难逃被追刑责
28.07.2015 12:10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今年五月,肇庆市端州区上演了一出交通肇事后因害怕承担责任,逃离现场寻找江湖朋友“义气”顶包的戏码。近日,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依法对该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犯罪嫌疑人伍某某,案发时24岁。5月9日凌晨,其驾驶小轿车在肇庆市端州区芙蓉王酒楼前与行人周某某(女)发生碰撞,致使周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伍某某为逃避罪责,驾驶该辆小轿车逃离了现场,后将肇事车辆交其“江湖朋友”邹某某和朱某某,并由他们驾驶返回现场,朱某某出于兄弟道义帮伍某某顶包,谎称是其驾驶该车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当晚,伍某某在其家长的陪同下到市交警支队自首。在交警的主持下,伍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家属96万元。被害人家属向司法机关出具了谅解书,请求对伍某某从轻处罚。
2015年6月26日,端州区检察院对伍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该案经端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论罪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了被害方损失并获得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伍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日前,为被告人伍某某“顶包”的邹某某、朱某某因涉嫌包庇罪,被端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提示广大群众,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应主动报警并留在原地积极协助救援,这样可得到从宽处理,若逃逸只会罪加一等,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抱着侥幸心理找人替代顶包,实属害己害人,更是得不偿失。替肇事者顶罪是一种包庇犯罪行为,最终不但帮不了肇事者,顶包者自己也要面临法律制裁。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28.07.201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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