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21.08.2015  09:42
交警找上门时竟然在宿舍洗澡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8月20日通报: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50岁,湖北省黄冈市人)驾驶粤AF26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AJ4xx挂重型平板半挂车途经白云区广花公路江人路口行驶时与骑行自行车的李某某(女)相撞,造成李某某(女)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某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迎难而上 11小时查获肇事嫌疑人和车辆

接到报警后,广州交警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为了尽快侦破案件,专案组民警在事发路段监控模糊的条件下,迎难而上,迅速调取事故周边路段各类视频进行海量排查、综合分析研判,同时开展现场勘查、群众走访等工作,初步锁定一辆号牌为粤AF26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AJ4xx挂重型平板半挂车的车辆有重大肇事嫌疑。为尽快锁定肇事嫌疑人和嫌疑车辆,办案民警在摸清该肇事嫌疑车辆的停放地址后,立即马不停蹄地动身前往肇事嫌疑车辆停放地。经过近11个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在当日(18日)晚8时许,广州交警在依法暂扣肇事车辆的现场,控制了肇事嫌疑人杨某某。据办案民警介绍,民警找到杨某某时,杨某某竟然正在宿舍洗澡。

缜密侦查 痕迹比对出真凶

为尽快侦破案件,专案组民警顾不上一天连续工作的疲惫,在控制肇事嫌疑人、暂扣了肇事嫌疑车辆后,继续对案情进行细致分析。经过分析、讨论,专案组民警决定兵分两路,一组对肇事嫌疑人开展问话、继续调取监控等各项工作。另一组对肇事嫌疑车辆进行痕迹比对,不放过嫌疑车辆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一处痕迹。经过细心勘查,办案民警发现车辆的前保险杠有撞击痕迹和底盘部位有刮蹭痕迹,经过痕迹比对,最终确定被依法暂扣的粤AF26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AJ4xx挂重型平板半挂车就是肇事嫌疑车辆。经过初步审讯,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杨某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肇事嫌疑人杨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广州交警提醒,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后,当事人应全力救护伤者,并及时拨打110报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肇事逃逸的,广州交警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维护法律的尊严。同时广州交警在此呼吁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争取从宽处理。市民群众如目击交通事故事发经过,请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穗公宣 编辑: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