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11.10.2015  09:08

                近日,我厅接连出台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阳光政务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阳光政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阳光政务监督问责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及阳光政务建设运行图、业务职权目录清单,并上线试运行阳光政务网,正式、全面启动阳光政务建设工作。主要特点有:

一、建设框架目标科学合理

建设主要框架可概括为“1+4+4+ 1” :“1”是指建设一个廉洁机关;“4”是指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审批许可、行政执法等四大重点业务板块阳光政务运行模式;第二个“4”是指四个层级的决策把关机制,即业务部门初审、分管厅领导审核、审核小组复核、厅长办公会审议的四级决策机制;第二个“1”是指成立一个监督问责小组。

具体目标是:按照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实现我厅重点工作业务的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重点业务板块各类资源配置项目和审批许可、执法事项实现廉洁性审核全覆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纪检监察信访投诉件办结率达100%;案件查办实现零差错、零拖延、零有效投诉。

二、运行机制分级优化

初步建立了业务部门初审、分管厅领导审核、审核小组复核、厅长办公会审议的四层决策把关机制,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层级由各业务主办部门负责初审,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第二层级由分管厅领导负责,对有关分管业务主办处室的事项进行审核。

第三层级由交通规划计划及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行政审批许可、行政执法等四大板块审核小组分别对相关初审、审核意见进行复查复核。审核小组实行业务交叉审核,组长由非分管业务厅领导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其他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及成员定期更换轮值。

第四层级由厅长办公会负责,对纳入审议的全厅各类资源配置项目、审批许可和执法事项进行廉洁审查和把关。

三、业务职权事项监管到位

通过对全厅各类资源配置项目和审批许可、执法等事项进行仔细梳理,逐一查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涉权事项及其风险点,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目前,已将6类共151项业务职权事项纳入阳光政务建设,主要包括:综合交通规划及专项规划、交通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招标、专项资金总体计划及明细分配计划、省管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强制重要案件等,并实现对相关业务职权事项的全程有效监管,确保业务运行阳光透明。

四、实施步骤有序推进

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构建试行阶段(2015年年底完成),初步构建阳光政务建设平台,开展试运行,并通过实践不断调整改进;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3月底完成),科学总结建设经验,基本健全阳光政务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业务职权监管严格到位;第三阶段:完善升级阶段(2016年6月底完成),有效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运行机制,开创具有广东特色的“廉洁交通”品牌。

五、规章制度基本建立

为确保阳光政务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组织制定了4个审核小组的例会议事规则及11个业务处室的初审例会制度,并报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逐一明确议事内容、议事规则、表决程序及会议纪律等具体事宜,加强业务制度建设与廉政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管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阳光政务运行机制。

目前,我厅各有关处室、单位正按要求深入推进各项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确保业务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阳光政务的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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