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交通陋习既令人讨厌又易引发事故

10.03.2015  13:28

交警提醒,强行超车、插队抢行极易引发刮擦交通事故,并造成交通拥堵。

羊年平安出行系列报道一

行车缓慢时,总有些车随意超车或插队抢行

夜间行车时,总有些车喜欢打开远光灯……

这些交通陋习既令人讨厌又易引发事故

交警:摒弃交通陋习请从每位司机做起

东莞时间网讯 行车缓慢时,总是有些车随意超车、插队抢行;夜间行车时,总有些车喜欢开远光灯;没有信号灯路口,所有车辆都往里面挤等等。

开车时,您是否遇到过这样的交通陋习?从本期《交警在线》,交警支队宣传教育科民警戴小星将先为我们讲解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一些常见的交通出行陋习,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机动车强行超车、插队抢行

市民有话说:

很讨厌车辆不依次排队  抢行插队

马小姐说,自己驾车出行的时候,很不喜欢车辆强行插队抢行。

比如,在一些路口,直行信号灯和左转信号灯是分开的,直行车道上车流量小,一些要左转弯的车会占用直行车道,然后超车插队抢行。在体育路口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

还有一些车辆会占用左转弯车道插队抢行。

交警解读:

插队抢行易发事故  要承担相应责任

戴小星说,在东莞的道路上,强行超车、插队抢行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在弯道超车的,有越过双实线逆行超车的,有路口强行插队的,还有车辆先在左转弯车道直行,到路口时强行向直行车道并线的,这些不仅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而且严重干扰到其他人的正常通行,经常造成拥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45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戴小星提醒,强行超车、插队抢行极易引发刮擦交通事故,时常造成交通拥堵,一旦发生事故,在对方车辆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时,强超、插队车辆将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