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具等六类产品抽查330批次中54批次不合格

01.06.2016  23:45

    儿童家具等六类产品抽查330批次中54批次不合格 涉及17家企业已依法移送查处

    (注:54批次不合格产品表格以图片形式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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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5月31日),广东省质监局召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对民生关切、问题突出的儿童家具、童鞋、婴幼儿针织服饰等6类民生消费产品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237家企业3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54批次,其中严重不合格19批次,涉及17家企业。

    其中儿童家具产品抽查,共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顺德等7个地市(区)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儿童家具产品,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3%,剔除2批次仅警示标识项目不合格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6.7%,涉及到儿童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可迁移元素含量)、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和警示标识等6个项目。

    童鞋产品则抽查了广州、惠州、佛山、东莞、中山、肇庆、揭阳、顺德、福建福州等9个地市(区)35家生产企业的60批次童鞋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7%,涉及到童鞋的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总量(铅)、外底硬度(邵氏A)、外底耐磨性能等7个项目。

    在对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揭阳等10个地市(区)53家生产企业的100批次婴幼儿针织服饰产品抽查中,2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9.0%,剔除13批次仅标识项目不合格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0%,涉及到婴幼儿针织服饰的标识(使用说明)、服用安全性、缝纫强力、pH值、纤维含量等5个项目。

    抽查结果显示,玩具产品、轮滑鞋、儿童用可移式灯具产品合格率相对较高。

    在玩具产品抽查中,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8个地市(区)73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玩具产品中有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8%,涉及到玩具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小零件、可触及的锐利尖端等3个项目。

    在轮滑鞋抽查中,广州、深圳、东莞、江门、肇庆、顺德、浙江东阳等7个地市(区)21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轮滑鞋产品中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涉及到轮滑鞋的轮子等1个项目。

    在对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顺德等8个地市(区)2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儿童用可移式灯具产品抽查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涉及到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的结构等1个项目。

    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严重质量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广州日报记者杜萌 通讯员岳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