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关于2014年第二季度佛山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逾期未改正企业的公告

29.10.2014  18: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第二季度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市级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并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改正,其中佛山市金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逾期未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件:2014年第二季度佛山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逾期未改正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