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产后一个月纱布仍留体内 医院称无后遗症仅赔2000

15.01.2015  19:18

龙岗一产妇在产后一个月才发现,医院承认失误

在龙岗区沙湾医院产下一名女儿之后的一个月时间里,庞女士始终觉得下体不适,疼痛并且散发出阵阵臭味。1月9日,庞女士来到沙湾医院检查,竟从下体取出了一块纱布。昨日下午,沙湾医院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证实,纱布确为医务人员疏忽留下,但经检查庞女士没有并发症与后遗症,因此目前医院仅愿赔偿庞女士2000元。

投诉:产后一月下体取出纱布

庞女士2014年12月8日在龙岗区沙湾医院顺产一名女婴,12月12日出院。出院小结的出院诊断一栏写道:顺产一成熟女婴,阴道壁裂伤,宫缩乏力。出院小结之中并未提及与纱布相关的信息。

出院之后,我下体一直感到不舒服,不仅痛,而且有臭味。”庞女士称,其间社康医院的医生曾两次上门做新生儿及产妇的检查。2014年12月24日,庞女士问医生,下体很痛,又发臭,是不是发炎了,但医生检查后没有发现异常,还安慰她伤口恢复得很好。

1月7日社康医生再次上门,庞女士告诉医生,下体不舒服,希望医生再检查一遍,随后医生在庞女士的阴道里面发现了白色的东西,但是因为不清楚是什么东西,不敢贸然取出,医生建议庞女士到医院检查。之后一日,庞女士丈夫也在里面看到纱线一类的东西,怀疑是医院接产时留下的止血纱布。

1月9日,庞女士来到沙湾医院检查,医生果然在她下体取出了一块纱布,且散发着阵阵恶臭。庞女士提供的一张产妇情况单上面写着:会阴伤口愈合良好,阴道口可见褐色纱条,有臭味。庞女士称,医院对其下体进行了消毒处理,但表示恢复情况良好,没有受到其他损害,仅愿意赔偿2000元。庞女士对此感到不满,连日来多次找医院交涉无果。

回应:建议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昨日下午,沙湾医院一名郭姓院长向南都记者证实,庞女士所反映的事情确实存在,纱布可能是医务人员在接产后疏忽留下的,医院会对相关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处理。在产前与产后,医务人员一般都会清点核对纱布的数量,为何会出现遗留纱布的情况?郭院长解释称,估计是当时因为太忙碌,或者出血量较大,用的纱布数量比较多,才出现了疏忽。

庞女士认为,遗留纱布事件给她带来了严重的痛苦与心理阴影,为何医院仅愿意赔偿2000元?对此,郭院长表示,因为经过检查,庞女士目前恢复良好,没有产生并发症与后遗症,除了赔偿2000元,医院还愿意为庞女士免费提供产后四十二天的复查,或者承担庞女士到上级医院复查的费用。

我们也到了街道办去调解,但是他们现在不受理医疗纠纷。”郭院长称,庞女士提出赔偿3万元的要求医院无法满足,建议庞女士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通过走司法程序来索要赔偿。

律师说法:医疗损害索赔难

实际上,产后遗留纱布的事件并非孤例。2014年3月,在宝安区人民医院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后的二十多天时间里,蔡女士也一直觉得下体非常疼痛,并伴随着大量出血。她起初一直以为是伤口愈合不好,直到3月2日晚上,丈夫从她的下体里抽出了一条长宽约20厘米的纱布。3月3日上午,蔡女士来到宝安区人民医院,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宝安区人民医院对蔡女士的身体进行检查后称,并未发现下体有明显炎症,伤口愈合也未见明显异常。宝安区人民医院还表示,纱布是否由医护人员在助产时留下,仍有待进一步调查。

对此,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指出,医疗损害要索赔存在很大的难度,即便认定医疗机构或医疗人员存在过错,产妇还面临一个难题,医疗机构在上述事件中究竟该承担何种赔偿责任。目前国内有关人身损害方面,重物质赔偿轻精神赔偿。如果仅仅关注物质赔偿,即便医院主动承担产妇产后数次门诊治疗费用甚至误工费用,肯定都不能让产妇及其家人满意,而如果索赔其他赔偿项目,则要么缺乏法律依据要么赔偿标准过低难以达到抚慰心灵的作用。

采写:南都记者 郭锐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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