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年5852人制贩毒品被起诉 外国人毒品犯罪增多

24.06.2015  14:15
警方展示部分缴获的毒品   羊城晚报记者 周巍 摄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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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示部分缴获的毒品   羊城晚报记者 周巍 摄

   毒品案件呈现数量大种类增多、共同犯罪比例高等四大特点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穗检宣

  2万克毒品恰特草竟通过白云机场走私入境!记者23日从广州市检察院召开的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至2015年5月,广州检察机关共起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5222件5852人,其中涉案毒品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即冰毒)200克以上的案件共459件751人,所占比例为8.8%。广州检察机关查办的毒品案件具有“数量大种类增多”、“共同犯罪比例高”、“毒品输出现象明显”、“外国人毒品犯罪增多”四大特点。

   家族化”共同犯罪

  2014年恰特草成为第一类的精神药品目录,禁止个人对恰特草进行走私、运输、买卖等。另外,四氢大麻酚是广州近年来较为常见的毒品犯罪种类之一,这种类型的毒品多发于外国人走私毒品的犯罪中。

  2014年,广州市检察院即对该类毒品的犯罪提起公诉,其中一宗案件涉案数量大,通过广州白云机场走私入境我国的恰特草数量达23316克。

  毒品犯罪往往涉及制造、运输、买卖等行为,因而毒品犯罪仅依靠单独个体作案难以完成,它往往具有组织化与系统化的特征,近年来更是呈现出“家族化”的趋势,犯罪分子以家族成员为主,有夫妻搭档,也有兄弟配合。

  数据显示,广州检察机关在2013年至2015年5月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案件为580件1454人。

  2015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家族经营”式特大贩卖毒品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的被告人共有8人,其中周某、苏某珊、苏某玲、陈某荣、张某、陈某龙等6人是亲属或情侣关系,在主犯周某的纠合下参与作案。他们在广州租用了多处房屋存放毒品待售并贩卖,涉案毒品达73000多克。由于上述人员为亲属或情侣关系,案发后均相互保护,案件查处难度大、指控难度大。

   毒品输出现象明显

  广州毗邻港澳,也是南方交通发达的中心城市,毒品犯罪人员选择通过广州将相邻地区的毒品输出,甚至到境外。

  2013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起诉了一宗利用物流走私的特大毒品犯罪,该案的犯罪分子以“广州市某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口化妆品原料的名义,在出口化妆品原料中以夹藏方式通过物流公司从广州市走私毒品到台湾地区。涉案毒品高达500多公斤,经法院审理,蔡某被判处死缓,其他被告人被判处7年到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外国人毒品犯罪增多

  据统计,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的外国人毒品犯罪数量近年来有所增长,2013年为79人,2014年为151人,2015年1至5月为31人。

  同时,外国人以大宗毒品犯罪为主,判处的刑罚重。从2007年至2013年,外国人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达到387人,比例为56.4%。

  利用进出境之机走私毒品,是外国人毒品犯罪的方式之一。2013年至2015年5月,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的外国人毒品犯罪案件中,有124件140人是由广州海关缉私局在外国人进入我国国境时查获的,占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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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还在黄埔以及邻近地区编织了一张巨大的“白色网络”。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其中黄某负责天河、番禺等地区的销售,秦某则重点在黄埔、增城两地。两人手下有大小“分销商”和“零售商”,有情妇帮忙保管毒资,还雇佣“马仔”负责接货和送货,更有以枪护毒的苗头。为谋取更大的利润,他们可谓“大小通吃”、来者不拒,除冰毒外,还有其他毒品出售,且相互间可“调货”,以便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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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5月,专案组先后在黄埔区、花都区抓获该团伙下线“零售商”秦某(男,42岁,广州人)、下线“零售商”徐某(男,25岁,广州人)、“分销商”卢某(男,26岁,广州人)、下线“零售商”郭某(女,43岁,重庆人)。

  5月20日下午,专案组掌握到黄某将于21日凌晨购进大量冰毒进行分销。21日凌晨5时,专案组在天河区天源路附近将黄某抓获归案。随后,警方在天源路附近及某小区住宅内抓获“马仔”樊某(男,28岁,广州人)、情妇叶某(女,24岁,广东肇庆人),在住宅床底下搜出冰毒约一公斤、海洛因约0.7公斤、“麻果”约0.45公斤、氯胺酮约0.4公斤,以及仿“六四”手枪1支、子弹3发、现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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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专案组在秦某另外租住的住宅内,查获毒品咖啡因约24公斤、氯胺酮约3.8公斤、“摇头丸”约0.35公斤、“麻果”约0.16公斤、冰毒约0.1公斤,以及现金人民币10万元。至此,以黄某、秦某为首的特大涉枪贩毒团伙被警方剿灭。

  羊城晚报记者 王普 通讯员 彭绍雄 张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