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东35人制贩毒团伙制毒贩毒3吨多
22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惠州惠东何锦锋等35人涉毒案。根据起诉书,35名被告人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多次制毒、贩毒3吨多。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2010年下半年期间,被告人何锦锋通过被告人欧阳宏东在惠东县以每千克8900元人民币的价格,分三次将150千克、70千克、120千克共计340千克的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贩卖给被告人郑志荣;2013年4月,被告人欧阳宏东贩卖给被告人郑志荣毒品氯胺酮200千克;2013年5月下旬,被告人何锦锋在东莞市常平镇与被告人郑志荣及申某科商定,由郑志荣向何锦锋购买500千克氯胺酮;2013年7月,被告人何锦锋贩卖500千克氯胺酮给郑志荣和陈某茂(另案处理)。
起诉书还指出,该制毒团伙还多次购买料头进行制毒。2012年初,被告人何锦锋安排被告人李继康承租位于仲恺一处养鸡场作为制毒点,购买5个制毒原料“料头”,制出氯胺酮50千克;2012年4月份,被告人何锦锋又以同样的方法,购买了10个“料头”,制出氯胺酮85千克;2013年5月中旬,曾某(另案处理)与被告人何锦荣共同出资购买40个“料头”制造氯胺酮;2013年8月,被告人冯胜灵又与被告人游伟庭、冯远军商议并购买22个“料头”,加上被告人何锦锋提供的33个“料头”,共生产出550千克氯胺酮;33个“料头”生产出的300千克氯胺酮,均由冯文明、陈保文运走。2013年8月份,被告人赖惠清向被告人欧阳的文购买22个“料头”,运至潼湖制毒新点,制造出200千克氯胺酮。2013年8月份,被告人何锦锋、陈保文在东莞市常平镇与被告人郑志荣及申某科见面,后商定由何锦锋制贩共800千克氯胺酮给陈某茂。
破案后,惠东县白花镇联丰村的制毒点被公安机关捣毁,并被缴获氯胺酮半成品70多千克。经过现场勘查,公安人员在该制毒现场缴获了可疑毒品共184.05千克及制毒工具、制毒辅料一批。经鉴定,可疑毒品均检出氯胺酮成分,其中35.85千克含量为54.03克/100克。而在惠东县白花镇田心村,公安人员在该制毒点缴获可疑毒品7.755千克、制毒辅料、工具一批。经鉴定,缴获的可疑毒品中4克检出氯胺酮成分,7.751千克检出苯甲酸乙酯及氯胺酮成分,制毒辅料检出乙醇、盐酸、羟亚胺成分。(卢慧 潘子璐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