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11月1日零时启动

09.10.2015  16:59

  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据悉,广东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2014年9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粤府办[2014]47号);2015年5月底,全省县(市、区)级以上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组建完毕。日前,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广东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接受媒体采访,就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调查内容、组织实施等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1问:为什么要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我国已经进行过几次1%人口抽样调查?

  幸晓维:国务院2010年颁布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确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既是我国现有人口统计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的一项法律规定。其作用和地位与人口普查同等重要。

  人口是一个国家的最基本国情国力信息,是制定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世界各国都把掌握准确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民住房、收入、就业、失业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作为科学治国和宏观决策的基本依据。2015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完成、“十三五”规划开启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我国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间节点。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将有助于查清“六普”以来我国及广东省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精神,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支持和保障。

  目前,我国统计部门实施的人口调查制度包括每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两次普查间的1%人口抽样调查以及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以外年份进行的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由于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以外年份进行的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量小,对全面掌握全省人口发展状况,特别是分县(市、区)的人口变化状况产生一定限制,因此在2010年人口普查与2020年人口普查中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一次规模较大的人口抽样调查是十分必要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1987年开始进行第一次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1995年、2005年又各进行了一次,目前已经进行了三次。为了统一和规范,广东省这次调查统称为“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2问:什么是标准时点?为什么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标准时点要定在11月1日零时?

  幸晓维:标准时点,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调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在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因为人口是不断变化的,只有明确一个时间点,才能保证在这个时点上所有的人都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才能查清人口的数量和结构。人口调查登记的内容,就是这个标准时点上人口的状况,如同用照相机拍照,把某一瞬间的人口状况记录下来。

  因为1%人口抽样调查是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而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普查年份的11月1日零时,为了使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有更好的可比性,因此调查时点就定在11月1日零时。

   3问: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量有多大?

  幸晓维: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采用二阶段、分层、概率比例、整群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为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对各县(市、区)具有代表性,满足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市、县一级人口数据的需求,广东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样本量将扩大到3%。这次调查,全省共抽中乡、镇、街道1620个,中选村(居)委会12184个,中选调查小区13038个,调查的常住人口约326万人,户数约125万户。这次调查涉及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和绝大部分的乡、镇、街道,抽中的村(居)委会占全部村(居)委会总数的46.6%。按照上述调查样本量全省需选调约16000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

   4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对象是哪些?

  幸晓维: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以现有人口+本户户籍外出人口作为调查对象,不调查港、澳、台及外籍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调查。

  这次调查的对象不仅包括本户的户籍人口,同时也包括在本户居住的省内外流动人口;不仅调查常住人口,同时也调查暂住人口。因此,全省实际登记人数将超过常住人口数。

   5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将调查哪些内容?

  幸晓维: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共设置两张入户登记表,《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和《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其中,《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的调查内容分为“住户项目”和“个人项目”两大项。“住户项目”主要调查住户的人口和住房方面的主要内容,共有12个调查项目:“个人项目”主要调查个人的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生育、身体健康状况等指标。“个人项目”共设32个调查项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死亡人口调查表》主要调查调查年度内死亡人口的基本个人信息,共有7个项目。

  为更好回应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过去的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相比,此次调查,国家统计局适当增加了一些反映城镇化质量、反映生育意愿的指标。

   6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现场登记方式有什么改变?

  幸晓维: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流程基本上沿用2010年人口普查时的方法(包括调查区域划分、绘制调查小区地图和编制调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等),但现场登记方式改为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入户登记与选择互联网自主填报相结合。这种改变是伴随现代信息化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不断加强和完善人口普查方法的必然选择,同时也为下一轮人口普查的不断完善积累宝贵经验。

   7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将如何进行?

  幸晓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广东省成立由省统计局和有关部门组成的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相应机构,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本次调查的组织实施分为登记前的准备、现场登记、数据汇总和发布三个阶段。

  准备工作内容多,时间长,其中,调查员将从2015年10月中旬开始入户摸底,10月31日前结束。现场登记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选择互联网自主填报的截止时间为11月7日。登记工作完成后,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还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事后质量抽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将在11月底完成。按照国家数据发布规定,省级调查数据的发布工作将在2016年3月前完成。

   8问:如何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的保密工作?

  幸晓维:依法治统,一直是我们坚持的职业准则。《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人口普查资料的保密作出了严格规定。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条例》对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执行。一是1%人口抽样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二是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严格限定用于1%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不得作为对1%人口抽样调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也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三是明确责任制,实行倒查机制。保证谁经手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1%人口抽样调查机构如果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资料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调查人员,责令其停止执行1%人口抽样调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