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宪法日各界人士表示要营造尊重和维护宪法氛围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宪法”一词以固定日的形式走进生活中,提醒人们牢记宪法,也提醒着广大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我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普通市民。他们表示要广泛普及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法学教授:
提高公民对宪法的认知度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同时也是人民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把宪法通过日作为国家宪法日是国际通行做法,能够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国家观念。”嘉应学院政法学院教授蔡国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设立宪法日,意味着每年这个特定的日子会在全社会开展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宪法权威的宣传教育活动,这既有助于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自觉尊重宪法、维护宪法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
司法部门:
推进法治梅州建设
“为迎接首个宪法日,司法部门精心筹备,在全市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梅州’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局长温勇登说,除此之外,还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普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活动,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与此同时,继续推进“普法宣讲百镇千村行”,并组织全市近10万公职人员参加《宪法》等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组织33家行政执法单位集中举办大型法律广场咨询活动,举办法制文艺晚会等,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全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学校:
将法制教育工作常态化
校园是宪法教育的主阵地。“校园推广法制教育,不仅能培养学生的法制素养,让学生知法、守法、善于用法,还能带动营造家庭、社区的法制氛围。”蕉岭县晋元中学校长丘文涛告诉记者,晋元中学作为梅州市法制教育基地,一直重视宪法教育,将法制教育工作常态化。他说,为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常态化工作,该校计划将每年的12月定为法制教育“活动月”,以推广宪法为主题,开展法制讲座、文艺汇演等一系列活动,让学生知法守法。
市民:
有助公民提高法制观念
“因为在生活和工作中与法律接触少,所以我认为设立宪法日对公民来说,能让更多人了解宪法在我国法律中的地位,让公民更好地了解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遇到事情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市民周先生认为,宪法日的设立,对于国家机关来说,不仅能够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司法部门公正司法,还能让公民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对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从而让国家机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刘野 陈潮华 黄焱 罗娟娟 杜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