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籍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好人法:救人者应免除一切责任
昨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安排代表按法律规定讨论和提出议案,代表拟提出的议案共有21件。其中,来自法律界的陈舒、吴青和朱列玉三位代表提出的议案占据半壁江山,共有13件。这些议案聚焦环境保护、经济热点、社会难题,代表们希望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及加强落实来完善制度、解决问题。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洋、何瑞琪、伍君仪、何道岚、李传智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骆昌威、黎旭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议案必须由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现场,几乎每位拟提出议案的代表在介绍自己的议案之后,都在会场里穿梭走动,争取其他代表的联名认可。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最“卖力”,介绍完拟提出的议案后就几乎没再“落座”过,她说:“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迫在眉睫。”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则以另一种方式积极参会履职,昨日他一口气拟提出了6个议案。其中关于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救助人权益保护法”,迅速引起了现场的共鸣。
朱列玉通俗易懂地把建议制定的这部法称为“好人法”。在公共场所突发急病,到底扶不扶、救不救?救助之后是否有机制对好人进行保护?这些问题常常被社会热议。朱列玉说,个别司法判例的失准,以及立法对被救助人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不明确,是导致“扶不扶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
对救助人免责,是朱列玉的重要观点。他认为,应通过立法免除救助人的法律责任,以打消人们对实施救助行为的顾虑。在紧急情况下,救助人应可以免除一切责任。他还特别强调,医生在非医院场所实施医疗救助行为的,应免除其一切法律责任。
省财政厅厅长再提修订《政府采购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向在场的代表“推介”自己拟提出的议案。往年,他曾提出过关于修订《政府采购法》实现政府采购权责对等的议案,今年曾志权就此内容再次“发声”,从不同的角度切入,还更新了大量的数据。
他表示,目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与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之间的权责不对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往往要花费大量精力“疲于应付”大量的投诉处理和应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个别供应商为达到中标或有利可图的目的,常常投诉,谋取利益,但经查证属实的不多。
为应对这些查不属实的“假投诉”,曾志权建议,理顺供应商维权救济途径,完善现行政府采购救济相关制度,强化可操作性,强化供应商质疑投诉必要的“门槛性”条件和约束性后果,如一年内三次投诉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给予处罚等。
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 要统一立法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拟提出关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的议案,王景武表示,目前缺乏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统一立法,对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刑事责任追究不足。“我觉得一是加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专门立法。二是加大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王景武说:“还要考虑引入过失犯罪。对于某些过失行为造成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可以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并在今后的立法中将过失信息犯罪纳入其中。最后要构建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制度体系。推动出台‘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由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监管,明确监管职责。”
王景武分析,近年来,个人金融信息被大量非法买卖,金融领域一系列银行卡盗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急需通过多种途径尤其是统一立法来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目前,在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下,急需出台专门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简勤拟提出的议案是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法”,议案中提到,银行贷款、保险理财、电话开户、水电缴费、网络购物都会产生信用记录,建立一个包含各种信用记录的征信体系建设后,很多人就不会去诈骗,诈骗就会受到处罚。当然征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也要关注个人信息的保护。
议案酝酿进入尾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宁卡主动发言:“我有两个建议,拟形成议案,想在现场听听各位代表的意见。”只见他打开一个黑色本子,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两个拟提出的议案分别是关于建议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法”,以及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因为内容相对专业,他说会议结束后再打磨提炼一下,争取代表们的支持。
责任编辑: GD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