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社会救助立法工作专题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4月26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社会救助立法工作专题座谈会,研究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和走失人员救助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出席。
会上,省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有关专家及有关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办托养机构的同志,就我省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走失人员救助立法工作及对省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玉妹指出,近年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过健全救助管理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开展寻亲服务、探索社会化托养模式等工作,在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和走失人员救助工作方面取得了成效,值得肯定。希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找准差距、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和走失人员救助工作。
李玉妹强调,省人大相关委员会要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听取和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好社会救助条例。要从广东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找准制约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环节和体制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立法,突出广东特色;要把重点放在关键条款设计上,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增强可执行性、可操作性,使立法符合广东实际、注重实用、体现实效,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和走失人员救助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3月底至4月中上旬,徐少华与罗娟分别率领由省直相关单位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分赴广州、佛山、惠州和深圳、湛江、清远六市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人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救助机构和托养机构、相关立法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和走失人员在跨市托养、公办和民办机构托养、社会参与救助等方面的情况,并实地考察了相关救助管理机构及安置点、公办和民办福利机构等,深入了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和走失人员救助和托养方面的具体情况。(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