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检查河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

09.10.2015  17:42

  9月1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率领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上作出的努力,认为我市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老年人福利政策、解决难点问题等方面有亮点、有成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辉,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林浩坤,市领导何忠友、彭建文、黄少良、龚国平、吴仁光等参加了活动。

  截至去年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50.3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08%,其中100周岁以上的有265人,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我市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将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改善底线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在提高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方面,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的80元提高到了100元;今年起,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5元。逐步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去年起,具有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可领到高龄津贴40元,百岁以上的老人200元;扎实开展银龄安康行动,从去年至今,全市各级财政共为80岁以上老人及低保家庭60岁以上老人共9万余人购买了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我市还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建立养老服务机构106个,养老服务惠及对象也由“五保”、“三无”老人、优抚孤老逐步扩展到社会老人,普惠程度不断提高。

  马馼对我市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工作作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她说,河源作为欠发达地区,财政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但仍然迎难而上,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扎实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对老年人的福利政策,特别是解决了一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了老年人各项权益保障与政策措施的落实。希望河源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

  当日,检查组一行还到源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源城区社会福利院、源城区埔前镇敬老院等处实地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