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开展《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9月2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汇报会,刘悦伦出席会议。
广东人大网讯 (任宣)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9月2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悦伦出席会议,省人大侨民宗委主任委员陈世庆主持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华侨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情况;华侨房屋落实及捐赠权益保护等情况。
据介绍,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梳理涉侨政策,研究有关涉侨问题,做好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定及实施,做好华侨回国定居、"三侨生"证明办理以及社保、计生、教育等涉侨行政事务,依法将华侨合法权益落到实处。2015年1月至今年6月,我省受理华侨回国定居申请1167人,批准997人;2015年全省接受侨捐10.3亿元;此外,继续保留"三侨生"为高考加分项目,今年全省办理"三侨生"证明418份,366名"三侨考生"被高校录取。
刘悦伦指出,条例颁布施行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在开展学习培训、加强条例对外宣传、制定配套政策文件、依法办理涉侨行政事务、建设为侨服务公共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进了我省依法护侨、为侨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
刘悦伦强调,贯彻实施条例已成为我省当前及今后侨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强对条例等涉侨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认识华侨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贯彻实施条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形成依法护侨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省侨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后,执法检查组将赴广州、珠海、汕头、江门、中山等重点侨乡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