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肯定广州市宗教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9.07.2014  19:47

  2014年7月22日,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于蓝任组长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广州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组听取了广州市贡儿珍副市长关于《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0年3月修订)修订实施后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该市佛教六榕寺和伊斯兰教怀圣寺等宗教活动场所。

  雷于蓝副主任对广州市贯彻执行宗教政策法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建立健全了宗教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民族宗教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推动民族宗教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二是结合广州宗教工作实际,先后出台《创新民族宗教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广州市宗教文化建设规划纲要》和《广州市爱国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规划》,并将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宗教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在全市寺观教堂开展以“和谐、平安、模范”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宗教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极大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服务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广州市民间信仰庙宇试行管理意见》,将全市民间信仰庙宇纳入规范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不仅为依规管理民间庙宇积累新鲜经验,同时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

  雷于蓝副主任针对广州市宗教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深化认识、改进工作;二要加强宗教人才的培养,希望广州能培养出走在全国前列的优秀宗教人才;三要加强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开拓创新,为全省提供更多经验。

   

  (来源:广州市民族宗教局,编辑:政策法规处,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