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出台人才新政 海归人员创业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
记者14日上午获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据了解,该政策是江门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举措,今后将对江门“双引双创”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作用。
根据《意见》提出的人才发展总体目标,到2020年,江门全市人才工作将达到珠三角平均水平,人才总量达到106万人;引进和培养各类产业人才达10000人以上;争取引进和培育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4个;省级以上领军人才10名,引进和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珠江人才计划”人选25名,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总量增加1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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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对象有哪些?
《意见》提出,江门在“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引进和培育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技能资格等高端人才以及经认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急需紧缺人才,其中主要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业家等五类人才,特别是拥有适用专利、发明人才。此外,《意见》还特别指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直接落户,具体分类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江门将为人才提供“邑门式”服务。其中,包括向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发放“人才绿卡”,人才可在线申办享受更多优惠服务。人才居留落户、子女入学问题、配偶安置等服务事项,均纳入各市、区属地“邑门式”服务体系。鼓励各市、区结合当地实际,为人才提供个性化的特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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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将从中获益?
对于《意见》中提出的各类扶持、奖励政策,哪些群体将从中获益?南方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发现《意见》覆盖了多个行业领域和群体,其中“创业创新”无疑是重中之重,上至各级科研平台、高层次海归人才、博士后,下至企业科研项目、社会高技能人才、大学生创业,《意见》都明确了相关的奖励条件和标准。
1、创新创业团队最高可获千万资助
对于全市产业发展有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江门将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补贴额度,创新创业团队给予100-1000万元资助,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30-3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或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2、各级科研平台最高可获200万资助
对于全市单位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平台的,分别给予每个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对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
3、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50万资助
对新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对已开展科研项目的每位在站博士后按每年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4、海归人员创业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
博士、博士后或留学归国人员到江门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或成功将江门小微企业转型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经认定后给予每个企业20万元人才创新奖励金。对特别优秀的,给予重奖。对留学归国人员在江门创新创业的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经评审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对留学归国人员入选国家、省人才项目资助计划的,按国家、省资助额的1:1给予配套资助。
5、高技能人才可获3年月度津贴
对获批设立的技师“名师工作室”、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10万元,并对相关名师、技能大师给予每人每月津贴1500元,享受期最长为3年;实施企业“首席技师”津贴制度,每年从企业遴选20名达到市级顶尖水平的高技能人才,授予江门市“首席技师”称号,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市政府津贴1500元。对获得高级技师后在江门工作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
6、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或项目最高可获10万资助
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引智项目,给予引进单位最高1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江门海外专家项目获得国家、省级专项支持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的配套资金支持。
7、教科文卫单个研究项目最高可获10万资助
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人才工作经费,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对文化、教育、卫生、社科等领域的“专家工作室”建设进行扶持。通过项目征集和评选,对我市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研究项目进行资助,单个研究项目最高资助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以及经市选拔认定的名师、名医、名家,在江门工作期间,可享受每月500-1000元的市人才特殊津贴,享受期为3年。
8、首设海外服务工作站招才引智
5年内在全球布局10个左右“联络五邑”海外服务工作站,作为宣传推介江门和各市区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侨务和社团工作的窗口、桥梁和纽带。每年经考核给予每个海外服务工作站工作经费10万元。
9、建立创业学院最高可获50万奖励
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创业学院。对成功建立创业学院并得到省奖补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个院(校)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鼓励外地大学生来江门创业,各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为大学生提供安居服务。
10、高新企业人才最高奖励50万
对在江门市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中的企业工作,年度个人应税收入20万元以上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1年以上,在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促进产业发展的人才给予奖励,个人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