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雪中送炭”重奖双创人才 最高扶持可达178万元

10.05.2017  11:01

对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每三年评一次“创新创业杰出人才”,最高奖励50万元。有意创业的市民注意了,昨天,广州市海珠区出台扶持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专门针对“人才”进行全方位扶持。该政策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关注和扶持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的创业人才,将后置式的奖励改为在人才创业的初始和急难时期“雪中送炭”。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意见评选出的创新创业人才,管理期内最高可获178万元扶持。

区内双创人才可获八方面扶持

记者了解到,根据实施意见,海珠区对区内企业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人才,将在经费资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交流研修、交通优惠、人才落户、人才荣誉八个方面提供扶持。其中经费资助主要用于人才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的,可分别获得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的经费资助,加上另外七个方面的扶持,扶持金额最高可达178万元;被评定为高级人才的,可获得45万元经费资助;被评定为初创型企业创业人才的,每年按其所在企业上年度获得的市场化投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10%的标准给予人才经费资助,分3年拨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此次出台的政策专注于人才本身,和以往侧重于企业、项目等有所不同。”海珠区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人才新政除了吸引鼓励高层次人才,更将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创业人才纳入扶持范围。不仅如此,考虑到现行人才政策多倾向于“后置式”奖励,较少在人才创业困难阶段给予帮助,海珠区更多地在人才创业之初和急难之时进行扶持。

双创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优惠

除经费资助外,区创新创业人才还能享受到哪些“福利”?根据该实施意见,在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获得最高5000元/月的住房补贴。对区创新创业人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穗籍适龄子女,申请入读该区小学或初中的,统筹安排到区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就读。对自行选择入读本市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的,给予每人2万元(按子女人数)的一次性入学费用补贴。对区创新创业人才申请重点项目单位和重点企业使用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给予相应政策扶持。此外,每三年组织一次“海珠创新创业杰出人才”评选,对获奖者奖励最高50万元的奖金。

记者朱清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