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合同签订

18.11.2015  09:03
3.每份纸质《合同书》的承诺书、用人单位提供良好支撑条件承诺函、合同签署各方意见,均要求亲笔签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原件。5.用人单位为中直驻粤、省政府直接管理单位或部属高校的,《合同书》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直接提交到专项办。

原标题: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政字〔2015〕16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江人才计划”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和领军人才入选名单的通知》(粤人才办〔2015〕21号)及《珠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323号)等要求,省科技厅拟于近期组织我省第五批“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附件1)、用人单位和有关地级以上市组织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见附件2)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合同书》是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工作经费拨付以及团队项目日常执行、中期考核与结题验收等后期跟踪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各团队及其用人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合同签订工作。

  2.本次合同签订工作时间紧、涉及单位多,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联络沟通,尽早填报,按时完成合同签订任务。

  3.为更好开展此次合同签订工作,省科技厅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拟于11月27日(星期五)在广州召开第五批“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合同签订说明会,请团队及有关单位指派专人参加,详见本通知第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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