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聘7人担任市属学校责任督学

22.05.2014  17:01

    昨日,市属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聘任暨挂牌督导工作会在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举行,市教育局聘任原罗湖外语学校校长袁良平等7位在全市教育界具有影响力的人物担任市属中小学(园)责任督学,任期为一年。

  据悉,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区两级分层管理、督学“分片挂点、及时随访”的督导责任区制度,范围覆盖公办中小学校及全市幼儿园。责任督学按1人负责5-8所学校或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姓名、联系电话以及监督电话、责任督导事项均在学校挂牌公示。其中,市本级聘任责任督学7名,从6月1日起,7位责任督学按区划分督导责任。

  责任督学的督导事项包括: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