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

25.09.2019  23:13

今日(9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桥头镇石水口村莫满水调解工作室、黄江镇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祥叔调解工作室、江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对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随后在市第一人民法院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检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就如何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代表温泽旋表示,人民调解员是调解工作的关键,应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调解员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福利待遇,对先进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增加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执法检查组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履行法定职责,聚焦强化工作保障、健全调解网络,优化队伍结构等重点问题,认真学习领会“枫桥经验”内涵实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探索创作“枫桥经验”东莞样本,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提升人民调解社会知晓度,及时解决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媒体记者 王子玺/文

编辑 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