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成我市主要跨境结算货币

03.06.2016  22:33

  本报讯  笔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获悉,我市自2009年底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以来,截至2016年4月末,全市已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121.73亿元,人民币跨境收支占全辖本外币跨境收支比重逐年上升,由最初的3.57%上升至24.39%,人民币已成为我市除美元之外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

  据了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具有政策支持、风险可控和便利企业等优势,受到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欢迎。8年多来,我市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不断发展,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逐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类型和品种不断丰富,目前已涉及货物、服务、收益、经常转移、投融资等多个领域,人民币在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16年4月末,我市已有工、农、中、建、交行、广发、邮储7家银行开办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参与主体达437个,涉及境外63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亚洲、欧洲、北美洲和南美洲,人民币清算渠道得到有效拓展。

  为促进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积极简政放权,对跨境人民币业务实施事后监管,货物、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和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等业务办理规则与国际惯例接轨,并取消资格准入限制和事前审批。针对近期人民银行总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积极加强与外经贸、国税、海关等部门的业务合作,加大政策的宣传引导力度,有效推动了人民币在资本项下的使用。

  (侯伟忠  李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