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发布会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会现场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主持发布会。
据孟祥介绍,网络司法拍卖作为强制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的一种新措施,对提高执行工作的质效,破解“执行难”,及时、有效兑现债权人权益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据统计,每年全国法院的执行财产价值约6000亿,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通过司法拍卖的途径予以变现。
孟祥介绍了《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主体为人民法院;二是明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具体个案中由申请执行人选择拍卖平台;三是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辅助工作承担者各自的职责;四是明确了一人竞拍有效的原则;五是通过规则设计努力促成一拍成交,对同一拍卖标的只有无人出价时才再次拍卖;六是结合网络拍卖的特点,改变了传统的拍卖竞价模式,充分保证竞买人和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七是确定了悔拍保证金的处置规则;八是明确网络司法拍卖撤销的情形和责任承担;九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中各主体的相关责任,严禁网络服务提供者违规操作、后台操控的行为。
孟祥称,相信《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促使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这一新事物蓬勃健康地发展起来,使得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更规范、更高效,为“彻底解决执行难”添砖加瓦。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责任编辑:潘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