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成化解纠纷“及时雨”

19.11.2014  14:12

  ●见习记者  刘晓娟

  “王所长,我带人来找你主持公道了!”11月17日中午,兴宁石马镇马下村村支书何小清带着村民何某来到镇调委会反映问题,而他们口中的“王所长”,就是石马镇调委会主任王金昌。像王金昌一样,我市的人民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被群众信任地称为“及时雨”。

  王金昌说,石马镇下辖26个村和1个居委会,地处兴宁和梅县区交界,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主要涉及山林土地、建房、排污、道路通行等。今年9月,新群村两家人因拆旧厨房引起纠纷,差点大打出手。王金昌赶到现场后,首先制止当事双方的敌对言行,安抚双方情绪。随后,他从情、理、法各方面耐心劝说双方,从上午持续到晚上7点多,最后双方同意和解并签了协议。

  “调解工作虽琐碎,但作用不可低估,若调解不及时,小事也会激化,最终酿成大事端。”王金昌说,当调解员就要依情说理,用证据事实和法律说话,达到“调解一宗案件、教育一片群众”的社会效应。石马镇党委副书记万耀明告诉记者,通过调解工作,10多年来,石马镇没有出现因民间纠纷没有调解而引起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集体上访等。

  目前在我市,像王金昌这样活跃在基层的调解员共有10921人,人民调解已经成为我市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18214宗,其中18098宗调解成功,成功调解率达到99.3%。人民调解员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