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土厂非法开采14人被查处 污水厂违法4领导被追责

12.06.2014  13:51

省监察厅公布5宗严重环境污染案细节

昨日,广东省监察厅公布了5宗严重环境污染案的细节和查处情况。

在省环保厅、省监察厅前日联合召开的“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新闻通气会”上,省监察厅通报称,去年广东省监察厅实查实办5宗严重环境污染案件,对40人次党员干部等公务人员追究责任。■新快报记者刘正旭

●地点:肇庆

事件:偷排氰化物影响广州水源安全 查处:6人被查,其中两名镇领导受贿

2013年1月,肇庆广宁联和长汇金属制品厂偷排大量含有剧毒氰化物的废水。废水进入佛山、肇庆之间的漫水河,导致广宁至三水一线40公里的河流水质异常。漫水河污染影响到西江水质和广州饮用水源安全。

据省检察院此前通报,肇庆广宁县环境保护局原局长欧阳杰、副局长彭广华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电镀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由市(地)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规定,滥用职权,审核通过并擅自批准广宁县联和长汇金属制品厂从事电镀和金属加工项目。在该厂建设的电镀生产设备严重超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规模的情况下,欧阳杰、彭广华又违反相关规定,同意对该厂进行竣工验收。

广宁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建忠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多次发现该厂存在违法行为但未及时查处,致使该厂长期违规直接排放污染物到漫水河。广宁县江屯镇党委书记谭万亮、广宁县联和镇副镇长吕其华为该厂协调环保不合格问题,先后收受了该厂承包人麦瑞钟的贿赂。上述6人被立案侦查。

●地点:中山

事件:小电镀厂偷排重金属废水 查处:8人被追责,今年遭到省级挂牌督办

省环保厅监测发现,中山高平化工区园区内电镀、印染企业众多,相应污染集中治理设施不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小电镀厂偷排重金属废水。2013年中山市挂牌督办未完成整治任务。2013年11月,环保部公布的第三季度全国18个重点污染问题中,高平化工区上榜。

为此,省监察厅追究了相关部门8名责任人责任,同时约谈了中山市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该化工区污染今年遭到省级挂牌督办。

●地点:东莞

事件:电子厂直排含氰电镀废水 查处:追查领导干部失职情况

位于长安涌头的东莞市千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此前以电子厂名义租下厂房,再分租给8家有电镀生产线的小厂,每天厂区产生近千吨工业废水,其中一半含重金属的电镀废水未经污水处理就排放到下水道,不少产品使用剧毒氰化物进行电镀,含氰化物废水直排市政管道。

2013年1月该事件被曝光后,引起省监察厅重视,开始追查事件背后的领导干部失职情况。最后发现千方电子公司的电镀项目设施未经验收即上马,省监察厅追究了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处理人数未公布。

●地点:广州

事件:新华污水处理厂违法上马 查处:追究4名领导干部责任

新华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48万吨/日,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日)于2008年3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9.9万吨/日,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二期工厂在2010年5月27日试通水运行。花都区委区政府对运行成功表示祝贺,但工程却是个违法工程。

2013年9月,该违法情况被通报。省监察厅通过倒查,追究相关职能部门4名领导干部责任。

●地点:清远

事件:瓷土厂非法开采污染环境

查处:14人被查后省监察厅再次暗访

位于国营清远清城区银盏林场的一个瓷土厂,非法开采,污染周边环境。省监察厅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后,立即指示清远监察部门跟踪调查,最终追究14名责任人责任。同时责令瓷土厂关闭,同时原地复绿。2013年7月省监察厅再次派人暗访,没有发现瓷土厂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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