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转8万给同名人被赖账对簿公堂 转账人告上法院讨债成功

19.08.2015  13:52


错转8万给同名人被赖账对簿公堂  转账人告上法院讨债成功

来源:南都网

 

 

 

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实习生韩丽丽  陈婉诗)  钱错转到他人的银行账户,还能要回来吗?珠海的黄先生就遇上了这种麻烦事,因为双方姓名一字之差,他把8万多元的款项误汇入梁女士的银行账户中,而对方一直不愿归还,黄先生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汇款,法院对此予以了支持。日前,黄先生已经收到误转的8万多元和利息。

2013年6月,黄先生把应付给李玉春的83678元款项误汇入被告梁玉春的银行账户中,他发觉后曾多次向梁女士追讨,但对方却以各种理由不予归还。当年7月黄先生先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了起诉,立案受理后于9月移送至珠海市斗门法院审理。

对于黄先生的起诉,梁女士则辩称她与黄先生之间是存在买卖关系的,黄先生是在自己为其提供货物后才汇款83678元的,因此该汇款是货款,而不是不当得利。

黄先生称自己向梁女士的账户里打入83678元为错误操作,并且提供了银行网上电子回单、存款历史交易明细清单等证据证明自己是误将款项汇入梁女士的银行账户,同时他还申请了李玉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且证言与黄先生的讲述相符合。而梁女士虽辩称黄先生汇入她账户的83678元为买卖关系产生的货款,但所提供的三张送货单总金额与原告汇款金额并不吻合,且该送货单上亦没有收货人及送货人的签名确认,同时并没有提交其他的证据。

对此,法院表示,法院按照“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的规定,认为梁女士获取不当得利后占用,在起诉后仍不返还,给黄先生造成了损失,法院判决梁女士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黄先生83678元,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753元。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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