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人豪提名为珠海市市长候选人
新快报讯 记者陈婕报道昨日召开的珠海市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毅宣读广东省委关于珠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郑人豪同志任珠海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珠海市市长候选人。
简历
郑人豪,男,1968年6月生,广东汕头人,汉族,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
1986.09——1990.07,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90.07——1991.08,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干部(在阳江市检察院、阳西县检察院锻炼一年);
1991.08——1993.02,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指导处书记员;
1993.02——1995.06,广东省检察院党组秘书兼检察长秘书、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95.06——1999.10,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秘书、办公室正科级助理检察员、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5.09-1998.07,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1998.03-1999.09,借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任领导秘书);
1999.10——2002.10,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其间:2000.09-2001.09,参加广东省第二批高层次管理人才进修班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进修);
2002.10——2003.08,广东省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2003.08——2008.07,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4.09-2007.07,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03——2006.07,在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8.07——2011.08,汕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1.08——2012.01,汕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1——2016.04,汕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15.03-2016.01,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第15期)学习);
2016.04——,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