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警花诈骗1.5亿 乘小船偷渡澳门豪赌

17.10.2014  08:50

  看着女儿卢晓琴过去的照片,父亲卢锡德忍不住掉下眼泪

  今年9月30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31岁的卢晓琴,在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虚构多种理由,“以借为名”,从同乡商人徐某光处,先后骗取借款14,693.25万元,用于在澳门的赌博及个人挥霍。其诈骗罪成立,处以无期徒刑。

  卢晓琴的澳门豪赌,经历过哪些曲折离奇?这些巨额的资金,又是如何出境的?

  无所事事 富家女染赌瘾

  生于1983年5月的卢晓琴,浙江金华东阳人,其父母在广东中山等地经营红木家具厂等生意多年,积下亿万家财。

  高中毕业后,卢晓琴在武警杭州某部服役3年,因面容姣好,有“警花”之誉。退役后,卢晓琴与卢钦成婚,并育有一对龙凤胎儿女。

  按照卢晓琴丈夫的陈述,2004年前后,卢晓琴与他开始到澳门赌博,起初“只是玩玩的性质,还没有上瘾。”2006年左右,卢晓琴和丈夫到父亲在广东的红木家具厂里帮忙。2011年下半年,生意难做,两人返回东阳,基本“一直就是玩了”,玩牌、赌博,去澳门的次数开始多起来。

  很快,卢晓琴就把自己原有的积蓄输得差不多了。

  2012年2-3月间,卢晓琴结识了东阳最大民营企业之一的浙江某公司的老板娘徐某光。卢晓琴以还贷为由,在2012年3月7日,向徐某光借了第一笔钱160万元。之后,卢晓琴向徐某光借款的次数越来越多,至2013年6月14日案发,卢晓琴从徐某光处累计借款44次,金额14,693.25万元。借来的钱,一小部分被卢晓琴花了。

  被禁入境 小船偷渡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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