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处级“亿元巨贪”自称罪不至死 举报人:你也有今天

11.12.2014  22:31
摘要:贪污约2 .8亿元,受贿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约1亿元,刷新了广州公职人员贪腐纪录,被坊间称为国企“亿元巨贪”的广州白云农工商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昨日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全部违法犯罪所得。

    贪污约2 .8亿元,受贿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约1亿元,刷新了广州公职人员贪腐纪录,被坊间称为国企“亿元巨贪”的广州白云农工商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昨日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全部违法犯罪所得。法院认定,张新华犯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总额近4亿元。张新华称自己“罪不至死”,当庭提出上诉。

    另一宗备受关注的贪腐案件——冼村原领导班子冼章铭等7名村官贪污受贿案,昨日也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冼章铭等7人均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下。

    包括上述两案在内,广州两级法院昨日一共集中宣判了43件职务犯罪案件,53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广州中院披露,量刑尺度的严格被充分体现。除张新华被判处死刑外,该院判决的20宗案件中大部分被告人被科以5年以上的重刑,另有一批行贿人也被判刑。“选择这些典型案件宣判,就是为了促进全社会反腐风气的形成。让贪官恐惧,让百姓信服。”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郑允展称。

    侵吞国资

    虚构债务以物抵债,花4565万吞3 .3亿国资

    今年8月份,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其中披露出的国企腐败及国有资产侵吞问题曾被检察机关评价为“触目惊心”。

    白云公司原本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于1979年由广州市农场管理局属下的白云山农场、九佛农场、沙田果园场、黄金围农场联合组建而成,1984年被确定为处级机构单位。

    白云公司后来又陆续出资设立公司或参与国有联营公司,旗下拥有了白云配件厂、白云双燕实业公司、梅花园林宾馆、广州市国有白云农工商生产资料公司等一大批公司。2013年,白云公司及旗下一大批子公司正式划归广州市城投集团管理。

    在上世纪90年代末,拥有总面积约2.5万亩土地、20多家下属企业的白云公司,一度陷入6.2亿元的巨额债务危机。身为白云公司总经理及多家子公司一把手的张新华,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假借企业改制之名,开始大肆上演“左手倒右手”的侵吞国有资产大戏。

    据广州中院审理查明,在1998年6月2013年5月间,张新华等管理层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出资成立了属于股份制民营企业的广田公司以及私营性质的新雨田公司。

    张新华等人先是以“保护国有资产”、安置职工的名义,将白云公司的土地、厂房等资产交由广田公司托管、代为经营。后又以新雨田公司的名义购买广田公司的全部股份。其间,张新华等人利用代管白云公司资金的便利,通过虚设债务、以物抵债、低估资产、主动诉讼及和解的方式,陆续将白云公司的土地、厂房等大批资产从国企转移至私企,从而达到控制、侵吞的目的。

    据相关机构事后评估,白云公司上述被交易的资产市场评估价为3.3亿多元,而实际交易价仅为4565万元,相差2.845亿余元。这意味着,白云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被张新华等人贱卖给了自己掌控的私企,上述差价2.845亿余元,被法院认定为张新华等人的贪污金额。

    收受贿赂

    大肆转手卖地卖厂房,收受开发商贿赂近亿

    广州中院还查明,在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间,张新华在担任白云公司及其多家子公司一把手时,利用掌管全面工作、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资产物业的便利,在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并据此提出、收受好处费。

    据统计,张新华收受了开发商江逢灿、游德武、何泽明、杨悦宏等人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5680万元、港币730万元,全部据为己有。这部分被法庭认定为受贿罪部分。

    张新华利用控制的私企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在转卖上述侵吞得来的国有资产时,收受了多名开发商贿赂款共计港币3529万元、人民币450万元。这一部分由于张新华所凭借的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最终被法庭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部分。

    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新华等原白云公司的部分高管,在主持成立广田公司后,先以委托代管的方式陆续取得白云公司资产,再伙同班子成员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多宗土地及房产非法转走、侵吞控制。他们辩解这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员工的说法,其实只是为了一步步非法控制资产,而所谓的借款债务、法院诉讼等只是他们掩盖侵吞国有资产的方式。

    法庭直击

    举报人:张新华,你死哽啦

    昨日上午的宣判现场,张新华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的结果后,他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称自己“罪不至死”,将考虑上诉。旁听席上,曾举报了张新华及白云公司管理层长达8年的老伯任权,在听到判决结果后特意喊住了张新华,大声称:“张新华,你也有今天,你死哽啦。

    现年73岁的任权,是白云农工商公司下属企业白云配件厂的老职工。张新华大肆倒卖白云公司的土地和厂房,导致白云配件厂的职工宿舍周边用地紧张,职工宿舍被“包围”。“连小区出路都不是我们的了,救护车都进不去。”任伯称,如果不是一众老职工寄居在职工宿舍没地方可去,“职工宿舍恐怕都被卖掉了”。

    除张新华案外,昨日上午,白云农工商系列案中的管理层成员章国春、邱一璇、罗汉钟、陈宇航、张福来、黄银娣、张桂新、石志文等人涉及的案件也分别进行了宣判。

    在被问到张新华系列腐败案暂告一段落,对目前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时,举报人任权表示张新华等人的被处理,只是白云农工商公司国企腐败和巨额国资被侵吞的一个表象。

    “就凭他们几个国企的管理人员,就能顺利完成这么大规模国有资产的转移?”任权等老职工认为,张新华系列腐败案上同时暴露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以及虚假诉讼等手段背后可能隐藏的公职人员腐败等问题,现在还没有查出来。

    相关新闻

    冼村7村官窝案最高被判4年

    今年7月,冼村上一届领导班子7名成员冼章铭、卢佑醒等人,被指控涉嫌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在广州中院审理。该案昨日一审宣判,由于冼章铭、卢佑醒等人的主体身份不适格,还构不成贪污罪和受贿罪。法庭仅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7人分别判处了4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前检方指控,从2000年至2011年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冼章铭等村领导班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村委干部,以超额发放精神文明奖等奖励的方式,共同侵吞了属于村集体的公共财产高达724.8万余元。其中,冼章铭个人分得77万多元,其余多名村官也有数十万进账。检方认为,冼章铭等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另外,检方称多年来,冼章铭等7名旧任村领导班子成员,在国有土地管理和经营,合作共建或开发选择开发商,以及村集体物业的放租过程中,为多名房地产商、物管公司提供帮助,以低价出租物业,并集体收受开发商给予的高额贿赂,共计200多万元。其中冼章铭被指受贿人民币23万余元,港币13万余元,购物卡价值7000余元等。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冼章铭等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故不具备贪污和受贿罪的主体身份,另外侵吞的集体财产部分,不是国有资产,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他们有非法占有集体财产的主观故意,故该部分奖金发放是合法正常的,贪污罪不成立。冼章铭等人收受开发商好处费部分,仅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三项罪名

    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涉案总额近4亿元

    ●收受贿款

    5680万元人民币+730万港元

    ●侵吞国资

    2.8亿多元

    ●收受“好处费

    超过3529万港元+450万元人民币

    涉案时间

    15年

    1998年6月—2013年5月

    主要罪行

    ●借改制变“土豪

    1998年6月—2013年5月,在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合作开发房产项目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贿款共计5 6 8 0万元人民币和730万港元。

    ●私自成立公司

    2003年后,私自成立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主动诉讼等方法侵吞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房产、土地,达2 .8亿多元。

    ●收“好处费

    2010—2011年,利用控制广田、新雨田公司职务便利,为江门一家公司受让广田公司债权及相关地块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超过3529万港元和450万元人民币。

    洗钱手法

    ●香港洗钱

    在香港成立新元公司,由其外甥和司机代其持股,通过地下钱庄洗白后,将部分赃款汇至其前妻和女儿的海外账户,又将剩余赃款出借或投资广田公司收取高额回报。

    ●移花接木

    成立多家关联公司,注入或出借赃款用于投资开发。

    链接

    部分集中宣判案件

    ●卢佑醒 获刑4年

    原职务:冼村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冼村窝案代表)

    ●程樵佳 获刑11年

    原职务:广州燃料集团董事长

    罪名:受贿罪

    ●林福全 无期徒刑

    原职务:中国华水水电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罪名: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梁春火 获刑8年

    原职务:中国某通信公司广州分公司党委书记

    罪名:受贿罪

    ●刘扬波 获刑6年

    原职务:增城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罪名:受贿罪

    截至11月中旬,广州两级法院受理职务犯罪案总量已超过500件

    人数

    涉及被告人730多名

    类型

    贪污、贿赂类犯罪80%以上

    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类犯罪数量增多,一人涉及多个罪名的案件增多

    身份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约占四成

    国企员工 约占三成

    事业单位成员 约占一成

    村委成员 约占一成

    经济社成员 约占一成

    年龄

    4 0 - 6 0岁仍是高发年龄段,但也出现80后。

    案额

    多数在10万-100万元、100万-500万元;1000万以上案件数量增多。如张新华案,公诉机关指控涉案总金额近3 .8亿元。

    行业

    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领域是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传统易发高发行业,近年开始涉及电信、医疗卫生、教育等行业。

    特点

    ①基层“小官员”制造“大腐败”。

    ②窝案、串案。

    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的窝案、串案时有发生,上下勾结、内外联合。

    ③家庭、情妇共同腐败。

    职务腐败向情妇、家属共同腐败蔓延。

    ④反侦查能力变强。

    犯罪方式翻新,隐蔽性增强。

    ⑤由短平快型向长期型发展。

    直接权钱交易向长期“感情投资型”发展,建立稳定关系。

    ⑥职务犯罪行为次数多,持续时间长。

    超5年的案件增多,甚至有10年以上。

    ⑦以“合法形式”权钱交易。

    犯罪行为人以节假日、生病住院、婚丧嫁娶等名义收取礼金,或者以明显低于市价购买房屋等变相受贿。

    广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剖析职务犯罪新特征

    官员个人腐败向情妇、家属共同腐败蔓延

    广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郑允展昨日剖析近年广州审判的职务犯罪案新趋势与特征:涉案金额增大,动辄上千万元;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窝案、串案时有发生,犯罪分子抱着“同坐一条船”的心态上下勾结腐败;职务犯罪从官员个人腐败向情人腐败、家属共同腐败蔓延等。

  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明显增长

    郑允展介绍,广州中院此次主动向社会通报宣判情况,目的就是要把全市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严格惩处职务犯罪的决心、力度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希望借助公众、媒体力量对一些典型案例广而告之,起到有效警示教育作用。

    此次集中宣判的职务犯罪案都是有一定典型性,能够代表某类型案件特点。例如,既涉及政府官员又有国企高管、基层村组织成员,既有贪污受贿,又有行贿、滥用职权等。“还要有警示教育意义,如张新华案的死刑判决、挪用公款的林福全顶格量刑等。”郑允展说,选择这些案件公布就是要让贪腐分子明白,不论官大官小,不论钱多钱少,“伸手必被抓”。

    郑允展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职务犯罪最明显变化就是案件数量增长。以今年为例,全市法院12月份宣判的案件就有50多件。截至11月中旬,今年两级法院受理职务犯罪案已超过500件。

    窝案串案多 查一个带一窝

    郑允展介绍,广州中院除审理二审案件外,一审案件主要受理犯罪数额较大,或者职务级别较高,或者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还要审理部分指定管辖的案件。总体而言,广州中院审理的案件更引人关注。部分案件危害大、影响广。有的因为犯罪主体的原职务级别比较高,市副局以上及厅级干部涉案时有发生;有的因为造成恶劣后果,如冼村村官集体贪腐案,不仅给群众利益造成极大破坏,还引发其他诸多负面影响;有的因为造成国家重大损失,如张新华等人贪污案等。而且,涉案金额越来越高,一些级别较低、掌握实权的基层官员也能制造腐败大案。

    此外,同一单位或同一系统的窝案、串案时有发生。白云农工商公司以张新华为首的窝案,冼村7名村官、从化良口镇高沙村的村官等案件,与之前广州市民政局李治臻等人系列案、广东省盐业公司沈志强等人系列案、广发行受贿窝案等一样,犯罪分子抱着“利益均沾”或“同坐一条船”的心态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作案,查处一个案件带出一串、一窝现象比较多见。

    官员情人或家属涉案增多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为经营者谋取商业利益中索取、收受贿赂。广州中院审判发现,近年国家工作人员涉商业贿赂犯罪比例有增大趋势,涉案范围由集中向分散发展,呈现蔓延态势。2009年至2014年间,广州中院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约占职务犯罪案件数量的70%。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往往发生在管理权与市场产生联系的环节。此次宣判案件中,多起案件涉及城管、税务、民政、环保等职权部门,甚至连机电公司都有。

    郑允展说,不少职务腐败与家庭腐败联系在一起,由个人向家庭蔓延,主要包括:一是情妇腐败。情妇主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牟利,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为维系与情妇关系而贪腐,或者利用职权为情妇商业活动牟利,表面上看没有直接受贿,实际系利用权力包养情妇;二是家属共同腐败。家属大打亲情牌,怂恿或直接共同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或地位影响进行权钱交易;三是家庭成员成为腐败幌子。不少行贿人是从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入手,借此接近并伺机牟利。国家工作人员也会以子女读书、结婚、父母亲戚生病住院等幌子收受贿赂。

    A 04-06版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马伟锋 马英 彭勇 罗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