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投入近900亿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22.07.2014  19:30

  财政部教科文司21日发布消息,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于近期下拨今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878.97亿元,而且在学生人数减少情况下,这笔资金仍比2013年增加约50.6亿元,增长6.1%。

  记者从教科文司了解到,此次下拨资金主要从四方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包括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40元,即:年生均中西部小学达到600元、初中达到800元;东部小学达到650元、初中达到850元,以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在提高基准定额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使用,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

  二是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全国约1.1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中西部地区约12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年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今年重点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推动各地改善部分特殊困难地区学校办学条件,以及用于特大自然灾害教育救灾应急等方面,以引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四是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精神,对已实施义务教育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方给予奖补,以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和教学点任教。

  财政部要求,各地按分担比例足额落实地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