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元“科技东莞”项目征集评审专家

20.10.2015  01:56

  广东省东莞市高度重视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创新创业氛围的营造。多年来,一直大力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扶持企业的升级换代,打造高水平崛起的创新平台。东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规定,“十二五”期间,东莞市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扶持资金比“十一五”翻了一番。

“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方向包括科技发展专项、产业发展专项、外经贸发展专项、科技 金融 与产业融合发展专项、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质量发展专项、科学普及专项和预留资金8个大项,涉及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重大科技专项资助、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专利促进、科技奖励、产业技术进步、中小企业发展、信息化、节能与循环 经济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科技金融结合、科学普及等共24个专项。

第三方评审加强阳光操作

为了确保资助资金更完善的使用,该意见规定了资金使用的三大原则:一是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二是要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优化流程、阳光操作,四是要坚持权、责、利、效相统一。其中,对于如何优化流程、阳光操作,意见明确评审专家管理职能从市业务主管部门剥离,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东莞市科协)负责,完善专家评审及管理办法,设立全市统一的专家库。

其后,东莞市政府更是出台了《“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所有“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资助的,且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项目适用本办法,东莞市科协作为项目评审管理的责任单位,承担专家评审和管理职能,负责组建和管理“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征集市内外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由东莞市科协作为第三方评审组织管理部门,是东莞市委、市政府的大胆改革创举,优化了阳光评审的操作流程。

办法规定科技项目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或“会议评审+现场考察”方式进行,评审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原则上采用“双盲”方式,实行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专家“A-B线”和独立评分制度。

评审专家的职能和条件

入库专家的主要职能是参与“科技东莞”工程每年20亿元的科技资助项目或其他相关项目的评审工作,也会不定期被邀请参与政府决策咨询等。

评审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可放宽要求),应熟悉被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产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该领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大中型企业中担任科研、生产、营销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且在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已出站的博士后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该专家库,东莞科协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技术类、知识产权类、风险 投资 类、财务类、产业研究类和工商管理类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可登陆东莞科普网“专家库”栏目查询详情和注册(网址:dgzjk.dg.gov.cn),也欢迎专家较集中的单位向东莞市科协集中批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