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土豪"输1.2亿 同场牌友被认定"出老千"一审获判无期
目前其已上诉至广东省高院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靠着打麻将,半年时间五名“土豪”输掉了1.2亿多元,他们怀疑是同场的张永明“出千”,经对房间检查发现天花板上装了摄像头……张永明被深圳中院一审认定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三名参与安装摄像设备及操作作弊者也被以诈骗罪判刑。目前,广东高院正二审此案。
电脑分析指令然后出牌
深圳中院一审查明,2013年7月,被害人许某忠租用了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高尔夫练习中心2107房。后被害人许某忠、黄某生、周某豪、陈某发等人和被告人张永明及犯罪嫌疑人周伟添(张永明司机,另案处理)多次在该房间打麻将。
2013年年底,张永明让其司机陈炳辉(在逃)去找打麻将会作弊的人,陈炳辉便找到被告人林徐庆,林徐庆又找到巫军(另案处理),巫军便叫被告人梁志强、梁广理一起来到深圳市。
巫军和林徐庆到广州购买了打麻将作弊的设备后,陈炳辉和林徐庆带着梁志强、梁广理到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高尔夫练习中心2107房,由梁志强、梁广理将针孔摄像头、发射器等作弊设备安装在2107房的天花板上,将4个麻将感应器装在麻将机里,然后4人去到租用的深圳市福田区水榭花都2栋18B房,并在该房间将接收信号的设备安装调试好后,在张永明、周伟添同许某忠、黄某生、周某豪、陈某发等人打麻将的过程中,由陈炳辉、林徐庆、梁志强、梁广理4人在水榭花都2栋18B房先通过接收设备收到张永明、周伟添等人麻将台上麻将的摆放情况,通过电脑分析出参与打麻将的每个人手上的麻将牌,再由梁志强、梁广理、林徐庆通过通讯设备告知打麻将的张永明或周伟添应出什么麻将牌。
张永明、周伟添通过放置在耳朵内的微型耳机接收设备收到后台的指令后,按照后台的指令出牌,采用打麻将作弊欺骗的方式骗取许某忠、黄某生、周某豪、陈某发等人的钱。
五“土豪”输了1.2 亿
一审法院查明,2014年年初,因水榭花都2栋18B房的接收信号不好,陈炳辉、林徐庆、梁志强、梁广理4人又将接收设备搬到租用的水榭花都3栋20D房,并在该房继续指挥张永明、周伟添打麻将。
2014年5月14日,黄某生、许某忠、周某豪等人因经常大量输钱而怀疑张永明“出千”(作弊),经对香蜜湖高尔夫练习中心2107房进行检查,发现天花板上装了摄像头,遂将摄像头拍摄角度弄偏。陈炳辉、林徐庆等人发现摄像头无法正常拍摄后于5月18日凌晨三时左右,由陈炳辉带着梁志强、梁广理去2107房修理设备,在修理设备过程中,陈炳辉、梁志强、梁广理被守候在此的被害人黄某生等人抓获。根据梁志强、梁广理等人的交代,黄某生等又到放置接收设备的水榭花都3栋20D房抓获林徐庆,并缴获了相关麻将作弊设备。
一审经查,自2013年年底至2014年5月14日,张永明、周伟添等人通过打麻将作弊的方式赢了黄某生4200万元人民币、周某豪500万元人民币、郭军伟1000万元人民币、许某忠3310万元人民币、郭秋裕3500万元人民币。
主犯一审判无期已上诉
一审时,除张永明否认犯罪外,其余3人认罪。张永明的辩护人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包括存在传闻证据和非法证据、张永明与被害人间有经济往来和纠葛、张永明与同案被告人间没有关系等,进而不足以认定张永明构成诈骗罪。
对此,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实4名被告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并且数额特别巨大。首先,指控张永明的证据,除了梁志强、梁广理归案后的指认外,林徐庆也在归案第一时间对张永明进行了指认。犯罪嫌疑人巫军在归案后也指认张永明是指使者。本案被害人黄某生、许某忠、郭秋裕、郭军伟、陈某发、周某豪等人都对张永明进行指认,并且对打麻将输的数额进行了确认。司法审计报告也显示被骗的资金是从被害人不同的账户流入了张永明所控制或指定的账户。另外,根据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资金首先流入张永明控制的账户,还从账户里面流出一小部分到了陈炳辉、林徐庆、梁志强等人的账户。上诉证据能够证实张永明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
深圳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主犯张永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对林徐庆、梁志强、梁广理分别判刑7年、3年、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4万元、5万元。
张永明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广东高院,其二审辩护律师拟做无罪辩护。目前,法院正在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