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非法吸存2亿多潜逃海外 被抓后拒不交代存款去向

25.06.2015  10:00

  两嫌疑人潜逃海外落网归案 拒不交代公众存款去向 昨在深圳受审

  广州日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王东兴)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左某楼、赵某银在深圳、广州、湖南等地成立多个公司,以养老地产、股权转让等项目吸取资金。在承诺25%的高额回报下,不少老年投资者拿出养老金来投资,却血本无归。本案涉嫌非法集资2亿多元,事发后两名被告逃往马来西亚,2014年被海外追逃。昨日,被告人左某楼、赵某银涉嫌集资诈骗和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两项罪名,在深圳中院受审。

  以项目高额回报为饵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左某楼、赵某银分别使用伪造的周某军、欧某生的居民身份证注册成立了多个公司。

  左某楼、赵某银作为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未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公司的名义雇请耿某明、卢某敏、李某等人。

  通过派发传单、举办推介会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汉龙天下卡经销商”、“汉龙健康便利店”、“深圳古汉祥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代持”、“紫光家园养老公寓”等投资项目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昨日,广州数十名受害者在庭审现场旁听。其中一位受害人王女士(化名)告诉记者,令受害人损失较大的主要集中在养老地产和股权代持两大项目上。其中,“紫光家园养老公寓”项目中,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度就在3万元至30万元不等。“年收益高达25%,受害人中不少为中老年人,不少人被骗走了全部的‘养老钱’。”一位受害人称。

  而在“深圳古汉祥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代持”项目中,被告人对外宣称深圳古汉祥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让不少受害人蜂拥购买了40万元的“原始股”。

  携款潜逃海外落网

  根据检察机关统计,2010年9月起,两名被告人的公司与欧某等1077名被害人签订相关投资协议,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47亿元。

  2012年10月起,被告人在佛山的分公司以开发高收益投资项目、发行原始股等为由,向不特定公众宣传,共非法吸收王某林等232名被害人的存款超过3450万元。

  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19日期间,深圳古汉祥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不特定群众宣传,与姚某生等150名被害人签约太子山庄养老项目(又称紫光家园项目)、投资便利店超市项目、转让深圳古汉祥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等项目,非法集资2800多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左某楼、赵某银指使其公司财务人员李某、卢某敏从非法集资款中提取现金500万元。

  2012年12月20日,左某楼、赵某银携款潜逃至马来西亚。2014年9月1日,左某楼、赵某银被马来西亚警方在吉隆坡的一处公寓抓获,同年9月12日被扣解回国。两人归案后拒不交代非法吸取的公众存款的去向。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左某楼、赵某银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左某楼、赵某银伪造他人居民身份证,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应当以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被告人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非法集资三部曲

  注册公司

  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在广州、深圳等地注册成立了多个公司。

  虚假宣传

  通过派发传单、举办推介会等方式,以开发高收益投资项目、发行原始股等为由向投资者宣传。

  携款潜逃

  吸收被害人存款共2亿多元,携款潜逃至海外。

  被告当庭否认控罪

  昨日在庭审现场,第一被告左某楼既不承认自己非法集资,也不承认伪造了居民身份证。但在随后的法庭讯问中,左某楼承认其向网络代理提供了自己的照片,购买了伪造身份证。通过这个伪造身份,他先后成立数个公司,并办理了数张银行卡。本案中的部分集资款项就是转入其个人银行卡,并被提取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