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开出5亿罚单确保PM2.5治理落到实处
中新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 周锐)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15日发布消息称,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全国所有燃煤发电企业2013年度脱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部分燃煤发电企业存在擅自停运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脱硫设施未能与发电机组同步投运,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国家发改委透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对违规的燃煤发电企业脱硫电价款进行扣减和罚款,共计5.19亿元。
此次罚单的开出将有助于国家脱硫的补贴发挥实际作用,达到降低PM2.5浓度,改善大气质量的效果。
近年来中国大气污染情况日趋严重,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是影响空气中PM2.5浓度的主要污染物。2013年,中国这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约2044万吨、2227万吨和1500万吨,均位居世界第一。燃煤发电是大气污染主要源头之一,其三项污染物排放量占总排放量40%左右。
大气污染的情况受到官方高度重视,PM2.5迅速从一个民间热词上升为国家标准,中国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使用了“宣战”一词。要向雾霾宣战,加快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是一项重要措施。
近年来,为了鼓励燃煤电厂安装和运行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出台了脱硫电价、脱硝电价和除尘电价等一系列环保电价政策,希望以此调动燃煤电厂安装环保设施的积极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全国脱硫机组装机达7.5亿千瓦,已占火电总装机90%以上,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减排量占全社会二氧化硫减排量的75%以上。虽然脱硝电价只实施两年,除尘电价也才实施半年多时间,脱硝机组和采用新除尘技术机组的装机容量已分别达到4.3亿千瓦和8700万千瓦。
在脱硫方面,官方更是拿出真金白银推动企业将环保要求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此前曾出台脱硫电价政策,鼓励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建设,并会同原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凡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发电企业,持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硫设施验收合格文件,报省级价格主管审核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脱硫加价,千瓦时加价1.5分。
为了确保国家补贴落到实处,官方规定省级环保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负责实时监测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监控脱硫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省级环保部门将监控发电企业脱硫设施投运率情况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电企业脱硫设施投运率,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
《办法》中规定: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0%以上,未达到100%,只扣减国家补贴的1.5分/千瓦时电价款;脱硫设施投运率在80%至90%的,除扣减国家补贴的1.5分/千瓦时电价款,并处1倍罚款;脱硫设施投运率在80%以下的,除扣减国家补贴的1.5分/千瓦时电价款,并处5倍罚款。
而国家发改委此次罚单,正式基于上述标准开出。发改委今天还公布了部分收到罚单的企业,共十家。
一、山西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0%,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3.00亿千瓦时;2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0%,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3.11亿千瓦时;3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73%,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4.25亿千瓦时;4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62%,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7.65亿千瓦时。山西省物价局依法对山西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并罚款12558.86万元。
二、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2.11%,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4.31亿千瓦时;2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3.91%,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1.21亿千瓦时;3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5.88%,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1.49亿千瓦时。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依法对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并罚款1701.10万元。
三、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5.94%,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67亿千瓦时;2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7.05%,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1.60亿千瓦时。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依法对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并罚款583.25万元。
四、江苏金坛加怡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65.67%,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089亿千瓦时;2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67.19%,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094亿千瓦时;3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57.34%,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092亿千瓦时;4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57.26%,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095亿千瓦时。江苏省物价局依法对江苏金坛加怡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并罚款334.28万元。
五、江苏苏州惠龙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8.98%,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20亿千瓦时;2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9.80%,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07亿千瓦时;3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3.67%,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18亿千瓦时。江苏省物价局依法对江苏苏州惠龙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并罚款136.54万元。
六、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4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5.59%,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055亿千瓦时;5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87.3%,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042亿千瓦时。青海省发改委依法对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并罚款29.26万元。
七、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0.28%,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26亿千瓦时;2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0.04%,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23亿千瓦时。安徽省物价局依法对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76.06万元。
八、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1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6.49%,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42亿千瓦时;12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6.95%,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26亿千瓦时。河北省物价局依法对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92.73万元。
九、山东济宁运河发电厂3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2.58%,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40亿千瓦时;4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2.38%,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0.29亿千瓦时。山东省物价局依法对山东济宁运河发电厂进行了处理,扣减104.30万元。
十、广东粤华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全年脱硫设施投运率为93.13%,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涉及上网电量1.17亿千瓦时,广东省发改委依法对广东粤华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扣减151.17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下一步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检查重点,督促发电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进一步好转。同时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继续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